“微信外挂”、能批量转发、微信多开、检测“僵尸粉”?当心中了犯罪分子圈套!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系统漏洞,制作并传播微信外挂程序,篡改或私自扩大微信功能,严重影响微信使用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也对用户隐私和企业利益造成极大破坏。
检察官通过办案分析发现,此类案件呈现四大特点,需重视:
1、破解正当程序,危害网络安全
一些不法分子为非法获取微信等正规信息网络产品的安全数据,通过开发破解程序,以突破数据和程序安全的形式,试图改变微信产品使用规则以达到某种目的。
案例: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陈某展非法开发并售卖微信外挂程序案,其于2018年至2019年间在销售微信账号过程中遇到账号检测、修改密码等问题,遂纠集同伙陈某巍、王某开发出“海贼王”系列程序,能够破解微信底层协议、避开微信登录安全验证功能,具有挂机模式、一键删除好友、修改朋友圈、一键洗白、检测账户封号、批量实名认证等功能。
还有一些不法分子瞄准微商、电信诈骗等“特定”用户需求,开发出具有批量转发朋友圈图文、小视频和自动完成抢红包操作以及安全多开账户等“新”功能的外挂软件。
案例: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某、刘某旭、赖某鑫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张某等制作销售“果然叼”等软件十多万套,造成腾讯微信价值1880万元的损失,该案是全国首宗微信外挂案。外挂软件的出现打破了社交平台在功能和生态上的平衡,同时引发出木马传播、红包赌博、恶意骚扰等一系列严重的安全问题。
2、兜售外挂软件,获取非法利益
为扩大销售规模,不法分子会将外挂软件重新包装并放在网上公开出售,还制作出官方下载网站、广告图片、功能介绍视频等进行推广,部分人员还发展销售代理,打造分工明确的产业链。
案例:上述陈某展案,该团伙有人专门提供技术支持不断完善软件功能、开发新版本、租赁服务器,并先后发展多人作为销售代理,共制售非法软件近5000个,销售金额约150万元。
另外,由于“开挂”风气深受欢迎,很多用户会对“新”功能有所追捧而选择购买下载,给诈骗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机。
案例: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吴某东诈骗案,吴某东等人在百度、“客集齐”等网站上发布“抢红包”外挂软件广告,短短一周时间诈骗金额近5万元。
3、交织黑灰产业,衍生其它犯罪
根据使用需求,技术突破后外挂程序可以设计成多种多样,与黑灰产业交织后情况愈加复杂,容易衍生出非法开设赌场、实施网络诈骗等大量下游犯罪。
案例: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乔某鹏、王某君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乔某鹏在网上租售“快狗”“天机”“神域”等用于“聊呗”网络赌博用的软件,帮助肖某进从事网络赌博活动。有的通过外挂软件,利用一台电脑同时登陆数万个账号,实现批量账号、裂变涨粉的操作,为网络诈骗、发表虚假信息等犯罪团伙提供大量的账号及粉丝资源。
案例: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佟某辉寻衅滋事案,其向他人购买多个微信账号规避实名认证,通过“涨粉服务”将粉丝数量快速扩充至几百人时再发布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4、窃取用户信息,侵害个人隐私
目前微信用户受众多,大量个人身份信息、银行账户、手机号等均与微信帐户绑定,外挂程序作为“寄生”于微信APP的第三方作弊软件,通过技术手段便能轻而易举实现大量窃取、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而且全程通过网络技术手段隐蔽完成,发现和追查难度大,已成为网络安全一大隐患。
如一直流行转发的“检测僵尸粉”程序,用户与清粉人员取得联系后,对方就会发送一个二维码让用户扫描,实际上该二维码是网页版微信登录的二维码,用户扫描后等于授权给清粉人员进行微信登录,清粉人员就可以随便查看用户聊天记录、通信录、支付信息等隐私。
案例: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陈某涛猥亵儿童案,其利用“约狼”外挂软件轻易进入各种涉黄信息的QQ个人账户及讨论组,达到查看他人聊天信息、涉黄照片及视频的目的。
来源 | 广州检察
责编 | 陈倩、郭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