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盐、共享单车企业拖欠押金?消费公益诉讼助力维护消费者权益
2020-03-15 12:14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广州惩罚性赔偿的消费公益诉讼始创全国先河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丁玲 戚耀琪
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戚耀琪

3月1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第42场疫情防控(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法治宣传”专题)通气会。通气会上,广东消费公益诉讼律师团执行主任、广州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朱少波介绍,广东消费者组织不断尝试、探索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的类型、步骤并迅速创新。

在2017年至2019年三年间,广东省消委会相继提起多宗消费公益诉讼。其中,惩罚性赔偿的消费公益诉讼始创全国先河。

2017年10月,广东省消委会对四宗生产销售假盐违法人员提起公益诉讼,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省消委会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在省级媒体赔礼道歉等。

所谓惩罚性赔偿金,就是在被告违法行为基础上予以加重惩罚,对于此案,提出了被告应按照其生产、销售假货货值的10倍支付赔偿金。通过加重被告的违法成本,发挥了公益诉讼在惩戒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强大作用,扩充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请求权类型。

这是新《消法》实施后,消协组织关于公益诉讼的赔偿性请求首次获得法院支持,开创全国先河,标志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治化水平到达一个新的高度。

2017年12月,广东省消委会打响共享服务行业公益诉讼全国第一案,对“小鸣单车”拖欠消费者押金、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等系列问题,以其经营管理方广州某公司作为被告,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提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拖延退还消费者押金的行为、对消费者押金实施专款专用、即还即退、第三方监管等措施,并向消费者完整披露、对新注册消费者采用免押金的方式提供服务等诉求,广州中级法院支持了消委会的诉讼请求。

对“小鸣单车”公益诉讼的核心在于保护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共享单车营销模式合理化、规范化。

此外,近几年广东省消委会还先后对省内一些酒楼售卖含有害物质海产品行为、对销售病死猪肉行为等发起公益诉讼。(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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