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彭勇 朱璐
今天(7月7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广州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了十个扫黑除恶典型案件。其中,吴显祥等23人涉黑犯罪团伙案入选。
广州市黄埔区法院与广州中院一、二审审理查明:自2013年开始,吴显祥陆续纠集他人在广州市黄埔区赵溪村一带,以攫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吴显祥为首,骨干成员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先后通过垄断广州市黄埔区赵溪村美食街的煤气供应和啤酒销售为组织发展提供经济支持;在赵溪村一带开设赌场,谋取非法利益;贿送辅警以寻求非法庇护,进而为实施犯罪提供方便。
为了笼络人心和加强对组织的管理,该组织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后向参与的组织成员发放“辛苦费”;该组织在开设赌场过程中,统一安排食宿和车辆接送,并向因开设赌场被公安机关处理的组织成员支付“补偿费”。为了壮大实力,该组织还先后非法配置了枪支、砍刀等国家管制刀具、器械及车辆等作为作案工具。
该组织在吴显祥的领导下,为抢夺地盘、扩大影响力以攫取非法利益,在赵溪村内多次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伪造国家机关印章、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广州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吴显祥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其余2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该案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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