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黑老大”要求成员纹身上有这两个字,数罪并罚获刑18年
2020-07-07 11:58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要求组织核心成员纹身“噺邨”二字,并组建“我们这一家”等微信群...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彭勇 朱璐

今天(7月7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广州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了十个扫黑除恶典型案件。其中,陈德荣等16人涉黑犯罪团伙案入选。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查明:2012年,陈德荣、吴嘉明、骆灿明经合谋,由陈德荣、吴嘉明出资在广州市中山七路富邦大厦69号905房成立广州市银濠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濠公司”),通过吸收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以陈德荣为组织、领导者的犯罪组织。

陈德荣要求组织核心成员纹身“噺邨”二字,并组建“我们这一家”等微信群;每周一组织成员到银濠公司开会,针对各成员非法放贷的业绩进行奖赏或责骂;对违反组织规定的成员执行组织纪律,予以殴打、非法拘禁;经常以公司的名义组织成员聚会;为涉讼的成员聘请律师,并在组织成员服刑期间定期送钱物进行慰问。该组织依托银濠公司发展、壮大,大部分组织成员在银濠公司就职。

银濠公司成立之初,其主要业务是通过采取签订空白借贷合同、虚高借款合同金额一倍以上、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提起虚假讼诉等方式,通过层层平账、以“砍头息”、中介费、上门费、违约金等费用垒高债务,从而骗取被害人财物。

自2015年开始,银濠公司逐步转变非法放贷模式,改由公司提供资金给组织成员自行放贷,风险由组织成员自行承担。2017年底,银濠公司发展日息贷等“校园贷”业务,由骆灿明等人从银濠公司拿资金放贷,放出的贷款以日息1%计算,收回的利息陈德荣占四成,由赖健豪负责收取。

至2018年5月李健辉刑满释放后,陈德荣安排其负责放贷业务,要求组织成员保持放贷额度在150万左右,为追求利润最大化,骨干成员继而向下一层成员转嫁放贷压力,迫使下层成员为完成任务不择手段。

为追讨债务,该组织以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西排”士多店为据点,强行把欠债的人带至该处进行非法拘禁,或通过淋红油、塞钥匙孔、贴大字报等方式不断骚报、威胁欠债的人或其家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陈德荣通过组织、指挥成员帮助同行摆场助威、对有冒犯举动的同行进行打压,通过有组织的实施诈骗、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使得“噺邨”字号对从事放贷活动的相关人员产生重大影响,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及经济发展。

广州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陈德荣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千万元,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分别判处其余1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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