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韦磊 李昱
日前,随着当地法院作出执行回转裁定,超过10年未能执行到位的数百万合法债权终于有望实现。据了解,该案缘于一起过千万的虚假诉讼案导致债务人无可供执行财产,8名案外人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检察监督获支持,该院履行民事检察职能,通过抗诉促使法院撤销了原民事调解书;同步还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引导公安侦查取证,依法提起公诉,追究了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2008年间,佛山市南海区某五金机械厂等8名合法债权人因与罗某丰所经营的某灯具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于2008年8月向原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该院查封了灯具公司位于广州市九龙镇九佛工业园承租地块8万多平方米及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此后,上述债权人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并获得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确认债务分二期履行。第一期债务于2009年3月间由原萝岗法院用上述案涉不动产被政府征收的第一期征地补偿款执行到位。
案涉不动产被政府征收的第二期征地补偿款预计于2012年发放,但因法院已采取查封措施,依法将存入法院指定帐户,执行上述债权人的第二期到期债务(470余万元)及其他待执行的债务,为了逃避执行,罗某丰与曾为其装修厂房的陈某辉串通,捏造灯具公司因经营需要与陈某辉曾发生巨额借贷,虚构了所谓到期不归还借款本息1251万元的民事纠纷,由陈某辉于2011年11月11日向原萝岗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期间,还指使所谓见证人提供虚假的《借款说明》,以证实被告人陈某辉出借款项来源及借款给罗某丰的经过。
此后,所谓原被告双方向原萝岗法院表示已达成和解意愿,法院快速审结并出具二份《民事调解书》,确认灯具公司应向陈某辉偿还本息合计1200万元。2012年1月间,陈某辉在罗某丰的授意下“抢执行”,以罗某丰未履行调解事项为由向原萝岗法院申请执行。此后,原萝岗法院将上述案涉不动产被政府征收的第二期征地补偿款中1228万余元作为执行款发放给陈某辉,最终全部被罗某丰控制并使用。
该起虚假诉讼案产生了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后果,导致上述五金机械厂等8名合法债权人的第二期债权长达11年无法实现,为此,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黄埔区检察院受理立案后,首先启动了调查核实程序,将执行款最终流向作为调查主线,从多家银行调取关联帐户流水超过100份,经认真比对发现陈某辉帐户收到法院执行款合计1228万后,除其中85万元即时转回罗某丰个人名下帐户,其余绝大部分均快速转出,流转于多个帐户,经过对帐户相互之间往来比对后发现第一手收款人帐户与罗某丰或其妻子的银行帐户均有往来记录,为此将众多收款人与罗某丰是否存在“身份关系”作为“突破口”。
要查明人与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仅凭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难以实现,为此,黄埔区检察院开创全新办案模式,赋予民事检察部门集中履行虚假诉讼等妨害司法秩序犯罪的刑事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充分保证了民事检察和刑事检察职能运行的高度同步契合,增强与公安机关的监督合力。通过共同查办涉案刑事犯罪的方式,借助公安机关力量,在较短时间内即查明了其中一名第一手收款人黄某信是罗某丰小舅子,而该人名下帐户收到被转出的执行款就超过400余万。随后很快查明了其余第一手、第二手甚至第三手收款人均是罗某丰的生意合作伙伴或者朋友。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组成专案组,在2018年8月“收网”,对所谓债权人陈某辉、第一手、第二手收款人共计6人集中突击询问,从清晨6点行动到下午6点,检警通力配合,短短12个小时就获取了涉案款项全部被假债务人罗某丰控制并处置的关键言词证据。当天行动全面告捷,查实虚假诉讼的关键证据全部固定,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陈某辉等3名犯罪嫌疑人。
目前,黄埔区检察院提请上一级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二份虚假民事调解书已被撤销,原执行法院于2020年3月作出执行回转裁定。同时,该院提起公诉的陈某辉、黄某信二人亦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并判令追缴犯罪所得。8名案外人的合法债权终于有望实现。
黄埔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民事检察和刑事检察职能,推动审判监督程序与刑事追诉程序同步进行、相辅相成,终将这起沉没十载的虚假诉讼拉出水面,并被彻底纠正。总结该案全新办案模式的成功经验在于借助公安力量补强民事检察调查核实,从而使得虚假诉讼查办效能大大提高。为此,广州黄埔区院与黄埔区公安机关通过联签机制文件形式正式建立了证据共享、互助取证的长效协作机制。近2年来已对16起涉“套路贷”等虚假诉讼案件进行证据收集,成功防范、纠正虚假诉讼案件12件,涉案金额累计高达48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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