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房屋漏水楼下惨变“水帘洞”,疫情期间只能拖?
2020-02-25 11:44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这个难题被法官解决了,调解得当,不一定非要打官司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江丽仪 陈丽红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疫情之下,如果同住一栋楼,左邻右舍、楼上楼下,邻里间出现了小摩擦,就让人感到苦闷了。

最近,广州市民莫先生很烦恼,因为与邻居产生纠纷,彼此之间弄得很不愉快,为此还闹上了法庭,又恰逢疫情时期,出行不便,他担心案件久无着落,矛盾升级。

没想到,事情却很快得到圆满解决,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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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房屋漏水,楼下惨变“水帘洞”

事情要从业主莫先生接到租户打来的电话说起,“房东,房子到处都渗水,你赶紧过来处理一下。”莫先生一听自己租出去的房子渗水了,他立即赶去查看,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大吃一惊,他发现自己的房屋天花及墙体多处出现渗水,原本好好的房子,现在成了“水帘洞”。

根据房屋渗水的情况来看,很可能是楼上住户的房子漏水所致的,楼上房屋一直空置,莫先生几经周折,才联系上了业主尹某。

谁知,尹某却一口否认自己的房子漏水:“我的这所房子从买来就是空置的,也没有用水情况,怎么可能漏水导致你的房子渗水?”同时,尹某拒绝和莫先生去现场查看。

渗水导致天花、墙体大面积发霉脱落,租户也因此退租,莫先生一怒之下,将尹某诉至法院。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期能否解决?

受理案件后,尹某辩解称:“房屋买回来之后一直是空置的,我认为漏水应该发生在前业主朱某使用期间。”为此法院追加前业主朱某作为本案当事人。后经办法官陈法官开庭审理,朱某也坦承房屋曾存在漏水情况。

为查明案件事实,法官在春节前组织各方当事人到涉案房屋进行实地勘察。经查看,尹某的房屋有明显浸过水的痕迹,地板、墙体已经发霉。

鉴于各方对于莫先生房屋的损失大小存在较大争议,为此,莫先生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其房屋渗水成因、渗水时间以及损失大小进行鉴定评估。

至此,莫先生相信房子的问题应该很快能得到解决了。谁知,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春节期间,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正席卷全国,人们的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影响,疫情防控成了头等大事,疫情也使得很多行业暂时停摆,案件的进度也可能受到影响。

莫先生着急了:“房子的问题已经拖了很长的时间,什么时候才能解决,这可怎么办啊?”他身心疲惫,一脸愁容。

法官在线巧调解 漏水纠纷终平息

疫情无情人有情。经办法官陈法官理解莫先生的着急,虽然该案件各方当事人存在较大争议,调解并不容易,但是如果案件进入鉴定评估程序,受到疫情的影响,有些鉴定工作可能无法开展,审理周期会较长,而且法官也考虑到一纸的判决无法调和两家的关系,可能会加剧邻里间的矛盾。

于是,法官决定“迎难而上”,采取调解的方式,帮助莫先生尽快解决这件头痛的糟心事。

法官打通了各方当事人的电话,“现在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在特殊时期我们要顾全大局,邻里间多些理解、包容,尽量保持邻里和谐,你们是否同意案件调解以尽快解决问题?”听了法官的劝说,各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调解。

但尹某及前业主朱某表示因疫情防控无法到法院参加调解。为此,2月18日,增城区法院决定利用互联网的便捷优势,通过微信小程序,让不能到庭参与调解的尹某和前业主朱某在线调解。

在调解的过程中,陈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仔细阐明法律事实及相关法律知识,朱某表示因漏水时间不明,愿承担部分责任,尹某和前业主朱某同意莫先生提出的解决方案。

莫先生对尹某提出的若因疫情的原因导致房屋不能按协议规定时间如期修缮完毕,能否考虑让其顺延时间的要求也表示理解,疫情当前应多些包容,同意了尹某的请求。

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业主尹某与前业主朱某均同意按责任划分分期赔偿业主莫先生的房屋损失、租金损失等合计4.3万元,并承诺对其房屋漏水处进行修缮。(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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