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三年处置“僵尸企业”504家,正式成立破产法庭
2019-12-30 21:46 羊城派 原创
三年来,广州中院受理各类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2449件,累计化解债务317.29亿元

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彭勇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12月30日)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2017-2019)和《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据统计,三年来,广州中院受理各类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2449件,促使504家国有“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近日,该院还成立了广州破产法庭——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的全国第二批破产法庭。

白皮书显示,2017年至2019年,广州中院破产案件呈现五大特点:破产企业以国有“僵尸企业”为主;破产申请主体主要以债权人为主;破产企业多集中于产能过剩行业,房地产企业占比较高;大部分企业停业多年,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涉及程序以破产清算为主等。三年来,广州中院受理各类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2449件,促使504家国有“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累计化解债务317.29亿元,安置职工15924人,盘活中心城区土地资源约130万平方米。

另据了解,2019年12月20日,在原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基础上,广州破产法庭正式揭牌成立。该庭目前共有16名法官,24名审判辅助人员,是全国规模最大、人员最多的破产法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广州破产法庭管辖广州市辖区内地(市)级以上(含本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前述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的衍生诉讼案件、跨境破产案件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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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责编 | 张韧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