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在罗浮山自杀却刺死一新婚丈夫,称因喊叫心生烦躁
2019-12-04 18:50 羊城派 原创
男子供述:因听见女子喊叫心生烦躁,遂用捡到的剪刀杀了女子丈夫

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远离身边的“垃圾人”。新婚的刘某带妻子到广东省惠州博罗县罗浮山飞云顶游玩,期间刘某被一名准备来此自杀的人方某杰杀害。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以故意伤害罪对方某杰判处无期徒刑。

本欲自杀,听见女子喊叫,心生烦躁竟杀了女子丈夫

方某杰今年27岁,专科文化,户籍地在广东省东莞市。今年2月20日,被告人方某杰因悲观厌世来到博罗县罗浮山飞云顶准备自杀。

12时许,方某杰认为被害人刘某的妻子陈某在飞云顶大喊大叫,使其心情烦躁,遂拿出此前在飞云顶一垃圾桶处捡到的剪刀,猛地刺向刘某,致刘某颈部右侧被扎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刘某系因生前被锐器(类剪器等)刺击致右颈外动脉离断,大失血而死亡。

被告人方某杰在供述中说:“因为我喝了酒,头晕晕沉沉的,而那名女子在我旁边大喊大叫,搞到我很烦躁,所以我就拿着剪刀直接朝前面走,走到那名蹲着的男子后面,我就拿着剪刀朝那名男子右后颈部捅下去(他在前面,所以我就捅了他),我只朝着那名男子右后颈部捅了一下。捅人后,我心慌害怕,就想着把剪刀丢掉。”

男子因债台高筑想自杀,却犯下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杰无视国法,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方某杰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对于被告人方某杰的辩护人所提意见,经查:

一、根据被告人方某杰的供述及公安机关出具的《到案经过》可证实,方某杰刺伤被害人刘某后,并没有报案,也没有留在现场等待公安民警处置,而是逃离现场。

虽然方某杰最终是在现场被公安民警抓获,但并不是其主动投案,而是被动被抓获。因此,辩护人提出关于方某杰有“自首倾向”的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

提出方某杰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的意见,经查属实,因此,要求给予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

二、综观本案的发生,就算如被告人方某杰所说:其是因为欠别人很多钱,之后刷信用卡欠了几十万人民币,无法偿还,所以就想着去飞云顶自杀。

但对被害人刘某而言,其仅仅是因携带新婚妻子到罗浮山风景区游玩,与被告人方某杰无任何矛盾、纠纷,而无辜遭到方某杰的伤害,并被伤害致死。

因此,对辩护人提出关于被告人方某杰实施本案伤害行为具有相当的可归责性的意见,不能成立。

综上,惠州市中院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方某杰犯罪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鉴于本案不是有预谋的犯罪,具有一定的偶发性,结合方某杰没有前科劣迹,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以及方某杰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情节,依法对被告人方某杰给予从轻处罚。

一审判决:被告人方某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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