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薛江华 通讯员 杨丽施 阳树新
一个单亲妈妈被小轿车撞伤,却无力维权,靠着法援公益项目,她终于拿到了应有的补偿。
近日,李女士带着“尽职尽责,敬业尽忠”的锦旗专程登门致谢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激动地对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人员说:多亏了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与唯品会合作共建“唯爱妈妈”公益法律援助项目援助和承办律师帮助,我遭受的损失终于才得以拿回来。
事情发生在2018年10月5日14时46分,李女士骑着自行车在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行驶,龙先生驾驶小型轿车在沿江西路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路段由东往西方向行使,因龙先生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造成龙先生车身右侧部位与李女士自行车车头左部部位相撞的事故,致使李女士受伤。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越秀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龙先生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女士不承担本次事故的责任。
李女士在2018年10月5日下午被送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抢救,后住院治疗,诊断为头部受伤,诊断为:1、头部外伤;2、脑震荡。住院后,龙先生既没探视过李女士,也没有垫付医疗费。龙先生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开始只垫付了人民5000元,李女士自身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医疗费,只好在2018年10月23日办理了出院手续,医生嘱咐李女士要注意休息,需要按时复诊。李女士住院共计19天。
出院后,李女士一直觉得头晕,头痛,无法正常活动,出入都需要人搀扶,由于没有钱住院治疗,只好定期回医院复诊、开药。李女士和龙先生、保险公司做了两次调解,龙先生、保险公司向李女士支付了截至2018年11月21日前的医疗费共计11823.23元以及交通费200元,其他费用及赔偿待发生后再主张。
由于李女士离异,一直靠做家政服务赚取生活费,月收入才3400元,受伤后一直无法正常工作,连生活费都要向亲戚朋友借支,李女士欲起诉龙先生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但由于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律师费,自己又不懂法,所以申请法律援助。
经审查,李女士符合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与唯品会合作共建“唯爱妈妈”公益法律援助项目援助条件。于是,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迅速安排了热心公益、成功办理过同类案件的杨丽施律师承办此案。
杨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为李女士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包括治疗费发票、交通费发票、病假单、收入证明等,整理完诉状和证据材料后,到越秀区人民法院起诉。期间,李女士仍在持续治疗,在开庭前增加了诉讼请求,把新增的治疗费发票及病假单等都提交给了法庭。
开庭时,被告公司对于收入证明缺乏劳动合同、银行流水,李女士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理由不同意支付误工费,认为诊断证明中没有注明需要护理,不同意支付护理费,营养费认为没有医嘱,不同意支付。
杨律师认为这些实际损失都是由于此次交通事故导致的,由于只是外来务工人员,没有养老金,没有正规单位,但有雇主的证明以及雇主的身份证复印件,雇主已是八十多岁老人,无法出庭作证,而被告也无相反的证据可以提出。
关于护理费,头部受伤,确有护理需求,所以,法院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都予以支持,对交通费、营养费酌情支持,李女士的诉请基本上获得法院的支持。
经过一审判决后,杨律师与被告保险公司沟通李女士的款项支付问题,在杨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李女士很快就拿到了龙先生应予以支付的全部赔偿款和各项补偿金,暂时解决了李女士的经济困难。(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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