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薛江华 通讯员 阳树新
9月27日,广东省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喜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并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是广东省此次唯一受国务院表彰的法律援助机构。
近年来,广州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先后为5000多名少数民族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承办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案件1200余宗,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和谐。
织密网络,为少数民族群众维权提供便利
针对民族工作涉及政策性强、少数民族群众风俗习惯差异大和语言交流难等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广州市法律援助处首先与新疆百丰天圆(广州)律师事务所建立起业务协作关系,该所成为维吾尔族法律援助案件的定点指派单位,少数民族案件主要委托该所承办。
重点在少数民族聚居的白云、天河、越秀、海珠等区,依托属地街道、司法所和少数民族律师资源较丰富的律师事务所,设立25个少数民族法援工作站点,同时加强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联动和与民宗等部门协调,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巩固扩大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成果。
在少数民族群众较多的越秀区光塔街、海珠区瑞宝街分别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指导白云区在少数民族聚集的白云区石井街设立少数民族工作站等,主要职责是组织律师值班,无偿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向少数民族群众宣传、解释法律援助的条件、程序,符合条件的,指导其申请法律援助;协助法律援助机构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少数民族群众免费提供仲裁(诉讼)代理、非诉讼调解、刑事辩护。
突出“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微信公众号”传播与服务功能,在全国法律援助同行中率先实现“小程序预约咨询”;将“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微信公众号”加入“广州司法”、“广州政法”等微信矩阵,接入广州司法“问律师”平台,460余名法律援助律师在线为“问律师”平台提供全天候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也可通过拨打24小时服务的广东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受专业人员免费的法律咨询解答服务,健全的法律援助网络为少数民族群众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便利。
多措并举,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
搜集整理全市200多名少数民族律师的执业信息,组建200余人少数民族律师资源库,有针对性地选派适合的律师为少数民族受援人提供便利、贴心的法律援助服务。
建立语言翻译资源库,与有资质的翻译服务有限公司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为少数民族受援人免费提供语言翻译服务,各区法律援助机构翻译费由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统一支付,共近70万元。
在来穗少数民族群众聚集区域聘请20名少数民族法律援助联络员,主要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宣传、申请指引,为法律援助机构通报信息、需求反馈等。
在全国率先从高校和律师协会等单位中聘请23名资深律师和1名心理学专家,开设“法律专家门诊”窗口,为少数民族群众解疑释惑,为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把脉会诊”。
加大培训、警示、教育管理力度,提高少数民族法律援助队伍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管理体系,严把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关。编印汉语·维吾尔语双语版《广州市法律援助指南》等宣传资料。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高度融合,提高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知晓率和美誉度。
深入少数民族聚集区开展面对面宣传,向少数民族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引导他们崇尚法律、依法维权、不定期为少数民族群众举办专题法律讲座、为从事饮食服务业的少数民族群众举办培训、法律咨询活动,进一步增强少数民族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意识。
依托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流动站,不定期派员到清真寺等少数民族宗教活动场开展系列法律咨询活动。与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合作,设立“法援民族情”少数民族权益保护项目,为不符合政府法律援助条件的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将在穗少数民族群众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内。(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图片 | 通讯员供图
责编 | 梁泽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