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赵燕华
通讯员 穗建
10月31日,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和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组织召开广州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开承诺大会,全市400余家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互联网房源信息发布平台企业参加大会并签署承诺书。此举旨在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开展的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租赁中介行为,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介绍,近年来,广州全面构建租购并举住房体系,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住房租赁已成为解决居民尤其是新市民居住问题的重要渠道。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行业乱象,既扰乱了市场秩序,又侵害了租房群众利益。针对群众关注的住房租赁问题,全市400余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向社会郑重作出十一项承诺,并向全行业发出倡议。
承诺内容包括:不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不隐瞒房屋瑕疵、不违规收费及恶意克扣押金、不强迫提供服务、不暴力驱逐租客、不赚取租金差价、不捏造散布涨租信息、不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不为“黑中介”发布信息、如实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等。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会长廖俊平表示,将通过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信用评价系统及时反馈信守承诺的房屋租赁从业人员情况,鼓励诚实守信行为,共同促进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参加活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互联网房源信息发布平台企业负责人均表示,未来将用实际行动践行承诺,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不断提升服务品质,为广州市民营造和谐、健康、规范的住房租赁市场环境,共同推动广州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广州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
“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开承诺
为规范住房租赁中介行为,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让群众租房更安心,在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和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的倡议下,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不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未经业主同意,不发布房源信息;不以虚假的房屋、低租金、图片等信息诱骗群众租房。
二、不隐瞒房屋瑕疵。如实披露房屋真实信息,不隐瞒知悉的不利于房屋出租的重要信息。
三、不违规收费及恶意克扣押金。不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不恶意克扣住房租赁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和预定金等资金。
四、不强迫提供服务。不以隐瞒、欺骗、捆绑服务等手段迫使当事人接受住房租赁中介服务。
五、不暴力驱逐租客。不采取威胁、恐吓、恶意涨租等手段驱逐租客。
六、不赚取租金差价。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七、不捏造散布涨租信息。不实施租赁价格串通,不囤积出租房源,不制造住房租赁供求紧张气氛,不哄抬租金。
八、不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不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强迫或诱骗租客签署租金消费贷款合同,不将租金消费贷款合同与住房租赁合同捆绑,不利用承租人或房屋权利人名义套取信贷资金。
九、不为“黑中介”发布信息。不为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的“黑中介”提供房源信息发布服务,做到房源信息发布主体可追溯。
十、如实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自觉通过“阳光租房”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对接“阳光租房”平台使用房源验真服务。
十一、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住房租赁企业应审慎经营,出租期限不超出业主委托经营期限,自觉维护“押二付一”或“押一付一”等良好的市场交易习惯。
广州市互联网房源信息发布
平台企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开承诺
为规范住房租赁中介行为,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让群众租房更安心,在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和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的倡议下,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不为“黑中介”发布信息。不为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的“黑中介”提供房源信息发布服务,做到房源信息发布主体可追溯。
二、不为“无证住房租赁企业”发布信息。不为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房源信息发布服务,做到房源信息发布主体可追溯。
三、不为“无卡经纪人”发布信息。不为未办理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信用信息卡的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提供房源信息发布服务。
四、不为“失信企业和人员”发布信息。不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和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房源信息发布服务。
五、努力辨别和阻止虚假房源。设置虚假房源举报专线,经核实为虚假的房源信息,平台立即下架。
六、不捏造散布扰乱市场的不实信息。不实施租赁价格串通,不囤积出租房源,不制造住房租赁供求紧张气氛,不哄抬租金。
来源 | 羊城派
图片 | 视觉中国
责编 | 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