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期广州几大旧村改造签约,不少朋友提问:自己不是村民,能不能在某些旧村改造之前购买村民的集体物业,然后“博”拆迁?
中地研究院院长、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田光明表示,你买的旧村改造里面的集体物业,一般都是俗称的“小产权房”。
这个购买行为签订的双方合同,一般只意味着这块集体土地上物业的权属问题,买到的只是房屋产权的转移,本身这块土地转移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目前广州很多案例,如果这条村成功拆迁,那就是与村集体包括村民去签署拆迁的补偿,至于具体到购买者购买的这套房屋上,该赔偿多少、怎么赔偿,是购买集体物业之后的业主和原村民自己去谈判与协商。
同时,如果是没有原村民这个产权主体,那拆迁赔偿的也就只有土地上这个房屋的重置价,与补偿有地有屋的村民是有区别的。
如果现在再购买这种房子的话,那拆迁补偿可能与购买者预想中的差别较大,有可能只能认定土地上的物业,没办法补偿到购买者心理预期的数值。
如此看来,购买有风险,建议大家谨慎。
来源 | 房频
题图 |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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