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正征求意见:儿童免票乘车标准拟放宽至1.3米
2019-07-25 11:49 羊城派 原创
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8月6日前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反馈

文/羊城派记者 汪海晏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获悉,《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乘车守则(征求意见稿)》《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城际轨道广佛线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最大的变化是放宽了儿童免票的标准,免费搭乘身高拟放宽至1.3米,免费名额也将增至2名

儿童免票标准拟放宽至1.3米

通过对比此前广州市相关乘车守则,羊城派记者发现,三份征求意见稿都放宽了儿童免票的标准,不管是乘坐公交,还是乘坐地铁,由原来的“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带一名身高不超过1.2米的儿童”,改成了“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带两名身高不超过1.3米或未达到法定应当入学年龄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明)”

儿童免票身高标准 图/视觉中国

禁止携带自行车

在禁止携带进站的物品方面,《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新增了禁止携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电瓶车、电动滑板等电动代步工具,以及液氮、干冰、强磁化物等可能引起乘客恐慌情绪、危及乘客人身安全或影响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物品。

拒不接受安检或不可乘车

安检方面,《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较以往更为严格,由原来的“广州地铁工作人员依法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运输安全检查,乘客应予配合”到现在明确提出,“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安全检查人员可拒绝其进站乘车;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并强行进入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安全检查人员可制止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不文明乘车行为未与征信挂钩

今年5月,《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明确提出,车厢内禁止饮食、禁止吸电子烟。逃票、“霸座”、推销营销、大声播放视频音乐等行为也将纳入个人信用不良信息。

而记者注意到,广州此次发布的三个征求意见稿中,并未提及不准在列车上进食,只是延续此前的规定提到“禁止食用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更未将不文明乘车行为与个人征信挂钩。 

市民如对上述三份文件有意见或建议,可在8月6日前反馈。其中,《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乘车守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途径为:

(一)信函:广州市广园中路338号310室,邮编:510405;

(二)电子邮件:fwjdk002@163.com。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城际轨道广佛线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途径为:

(一)信函: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管理处),邮编:510620;

(二)电子邮件:liuxiuping@gz.gov.cn。(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孙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