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茶案”为何发回重申?最高法:一审证据存重大缺陷
2019-07-02 19:41 羊城派 原创
律师:是否改判还要看双方证据

羊城派记者 王丹阳 陈泽云 

针对加多宝与广药集团关于“王老吉”商标纠纷案发回广东高院重申的消息,广药集团旗下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公司7月2日上午再次发表声明称,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决加多宝公司赔偿广药集团14.4亿,后双方不服均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该案件近日返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并不意味着是最终的判决。

王老吉向加多宝索赔依据是什么?该案在广东高院一审后,为何发回重申?7月2日,羊城派记者查阅了最高法有关王老吉诉加多宝商标侵权纠纷案的“(2018)最高法民终1215号”民事裁决书。

羊城派记者发现该判决书的落款日期为6月17日,比两家公司接到判决书的时间——7月1日早了近两周。据了解,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颇为正常,是以签收日为文书生效日。

2017年,最高法终审判决:王老吉与加多宝共享红罐包装

判决书显示,今年4月3日,最高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二审审判焦点争议问题为一审法院认定6家加多宝公司构成侵害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权并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的结论,是否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最高法认为,一审法院应当首先审查上诉被诉侵权行为是否“未经商标权人许可”,进而判断6家加多宝公司是否应当据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高法裁决书:
一审证据存重大缺陷

关于该案的相关证据采信问题,判决书显示,一审法院认为,依据广药集团提供的《专项分析报告》,6家加多宝公司在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的净利润合计293015.55万元,并以此为基础确定了该案的赔偿数额为29.3亿。

而最高院经审查认为,这份《专项分析报告》在结论部分做出多处保留,明确指出缺失大量基础财务数据,且无制作分析报告的相关人员的资质证明及签章。因此,该《专项分析报告》在数据内容与证据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一审法院对此予以采信不当,最高院予以纠正。

这一内容与加多宝公告称“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上述案件的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相一致。

律师解读
是否改判还要看双方证据

广东法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丽娟接受羊城派记者采访时表示,最高法将该案发回重审的理由,属于《民事诉讼法》“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规定。

张丽娟认为,一审中予以认定赔偿金额的关键性证据被最高法定性为内容与形式证明力均有缺陷,虽然说“有错发回”,但是否导致最高法改判还是要看双方的证据,此次重审程序,除证明赔偿金额外,仍不能忽视最高法总结的是否得到商标权利人许可的侵权行为这一争议焦点。(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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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孙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