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逆转!王老吉获14.4亿赔偿案将发回重审
2019-07-02 00:05 羊城派 原创
广药回应:重审并不意味着最终判决

文/羊城派记者 陈泽云

“王老吉”商标纠纷案再起波澜。7月1日,加多宝在其官网发布一则公告称,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最高法认为上述案件的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

最高法决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并将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据了解,2014年5月,广药集团向广东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

2015年1月22日,广药集团向广东高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将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由10亿元更变为29.3亿元。

2018年7月27日,广药集团发布“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诉讼结果的公告显示,广东高院裁定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14.4亿元,驳回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当时,加多宝便发布声明称不服从一审判决,并立即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该一审判决不会生效。加多宝表示,广药和加多宝双方在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是合作关系,并依据协议履行义务享受权利,加多宝根本不存在所谓侵权问题。

7月1日晚,王老吉方面回应称,本次案件是关于加多宝公司在2010年5月9日后继续使用王老吉商标的侵权赔偿案,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决加多宝赔偿14.4亿,后双方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根据裁定,该案件将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发回重审并不意味着最终的判决。王老吉表示会全力做好该案件重审的各项工作。

“具体情况请以明天(2日)广药白云山上市公司公告为准。”广药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案件主要是针对2010年5月9日到2012年5月9日期间六家加多宝公司使用王老吉商标的侵权案。

“预计本次重审对双方日后的经营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不过,最终判决会是怎样,是谁赢谁输,现在还不好说。”朱丹蓬表示,对于加多宝来说,由于前面几年错过了凉茶行业的高速发展时期,如今想重新回到凉茶市场第一的位置,可能性已经不大了。

朱丹蓬表示,此次上诉对于加多宝来说,更多是希望通过把责任重新界定,避免高额赔偿金。而对于整个凉茶市场来说,消费者在目睹了王老吉与加多宝在经过多年的官司纠纷之后,可能更希望看到的是双方握手言和,形成良性竞争,共同把凉茶行业做好。(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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