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王老吉“吉庆时分”商标纠纷案判定不侵权
2019-04-24 18:58 羊城派 原创
广东发布十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例

文、图/羊城派记者 张璐瑶 通讯员 郑文英 刘红艳

王老吉有限公司(香港地区)与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广州泓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宝洁公司(美国)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诉讼案……

4月24日,由华南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广东省法学会涉外法律研究服务中心、广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第三届广东十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例发布会暨报告会”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举行。

现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华南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袁泉教授公布并介绍入选的十大案例,相关案例经办律师代表获颁荣誉证书并分享案例经办过程,与会专家、法官、律师对相关案例进行点评。

据了解,本届广东涉外知识产权十大案例涉及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等多个领域,案件当事人涉及美国、英国、丹麦、荷兰、日本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涉及范围广、影响大。

何传添表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活力竞相迸发,营造更富竞争力的创新环境,是各国达成的普遍共识。广东历来是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大省,广东涉外知识产权十大案例的评选,有助于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借鉴示范作用,深入挖掘案件的学术研究价值,适时提炼裁判规则,从而指导审判实践,提高裁判尺度的统一性。

专家们认为,十大案例对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些新问题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体现了法官裁判和律师代理职业共同体的努力。

【经典案例】

王老吉“吉庆时分”侵权证据不足

记者留意到,一度轰动全国的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侵权之争也入选十大经典案例。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9月公布的民事判决书,王老吉有限公司(香港地区)与广药集团下属的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就“王老吉”包装中的“吉庆时分”是否侵权产生纠纷。

王老吉公司认为,大健康公司将“吉庆时分”用于商品包装上,该商品与王老吉公司“吉庆时分”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商品相同,二者标识亦相同。大健康公司明知王老吉公司已将“吉庆时分”注册为商标,仍将其用于广告宣传,具有主观恶意。

大健康公司认为,该公司在商品外包装上使用的“吉庆时分喝王老吉”为广告语,不属于商标使用,不构成商标侵害,请求法院确认该公司不侵犯“吉庆时分”商标权。

广药集团使用“吉庆时分”是否侵权?王老吉公司是否恶意抢注“吉庆时分”商标?加多宝与广药集团“侵权战”再次升级。

广东省高院的二审判决认为,大健康公司商品外包装上,既标有广告语“吉庆时分喝王老吉”,又标有其“王老吉”注册商标,且注册商标字体较大、较显眼,广告语字体较小,位于边缘处。此外,在王老吉公司“吉庆时分”注册商标获得授权前,广药集团就已曾在其商品上用过类似的广告语。

二审判决认为,“吉庆时分”侵权证据不足,不构成侵害商标权。

专家组认为,该案之所以能入选十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例,是由于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目前尚无法律或司法解释明确其诉讼受理条件。该案从确认不侵权之诉立法目的出发,对比侵权之诉与确认不侵权之诉在举证和事实查明上的区别,明确了法院受理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的条件、考量因素等,为今后受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参考。

【链接】

第三届广东十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例

1.东莞市爱芭娜服饰有限公司、深圳市钰锦服饰有限公司与陈颖姿(台湾地区)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2.英国多米诺印刷科学有限公司(英国)与广州市杜高精密机电有限公司、广州心可工业设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3.吴丰庆与希美克(广州)实业有限公司、BETTELI LIMITED(香港地区)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报酬纠纷案

4.日本大自达电线股份有限公司(日本)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5.王老吉有限公司(香港地区)与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6. 荷兰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荷兰)与广东顺德欧宁科技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欧宁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7. 日本株式会社万代(日本)与汕头市澄海区领乐帆玩具厂、广东省蒙巴迪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8. 丹麦洛克尔国际有限公司(丹麦)与大连岩棉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9. 广州泓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宝洁公司(美国)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诉讼案

10. 美国美商NBA产物股份有限公司(美国)、中国上海蛙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青岛零线互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蓝飞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责编 | 解素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