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派记者 梁栋贤
前两个月,东叔的手机不幸地成为了投诉热线。事情还要从三个月前说起,当时东叔将自家一套闲置的住宅租了出去,租客是个毕业不久的大学生阿峰,人比较斯文、爱干净,在正当行业工作。阿峰介绍说,自己即将结婚,未来会让未婚妻一起来住。
东叔见过阿峰的未婚妻,看着也没什么问题,于是将房子租给了阿峰。一个月后,阿峰携未婚妻入住才没几天,问题就来了。原来,随着阿峰未婚妻入住的还有三条宠物狗,三条狗不但白天闹腾,晚上叫声也是此起彼伏。
狗叫声让左邻右里根本无法入睡,而这里原本就是东叔住了几十年的老宅子,邻居们都认识,大家就纷纷向他投诉。
有一次,半夜两点多了,邻居还给东叔打电话,在邻居愤怒的抱怨声当中,东叔还能听到狗狂叫的“背景音”,邻居告诉他,几乎每天晚上都是这样的光景。原来,阿峰两人因为工作岗位的原因,总是昼伏夜出,晚上,宠物狗们无人看管,不时发出噪声。
东叔深感不安,赶紧和阿峰协商,要求对方要么解除合同,要么就把三条宠物狗搬走。阿峰说自己并未违法合同,不愿解约,最后双方不欢而散。
见东叔无力解决问题,邻居只好投诉至城管和居委会处,居委会还因此多次上门调解。
多次调解让东叔回想起一件事情,当初和阿峰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曾有这样一条约定:“承租方需合理使用房屋,如果因使用不当引起邻居多次投诉的,出租人可据此收楼,并不退还押金。”
想起这一条款,东叔觉得自己腰杆也粗了不少,据理和阿峰力争。看到这条款之后,阿峰也意识到自己确实有理亏之处,愿意退房,最后,双方各退一步,东叔仅扣除了阿峰半个月押金作为自己之前支付的中介费的,其余一个半月押金返回给阿峰,双方和平地解除了合约。
奇葩租客时时有,有些时候租客不恰当的行为会引发房东的各种麻烦,这些行为可能并不违法,你无法简单地通过法律解除合同,因此在租约当中多增加这样一条,将会是对房东很好的保护。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陈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