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派记者 邓伟东
漫画/陈春鸣(另署名除外)
个案回放
刚完签合同就出新规——进退两难
受限价政策影响,不少楼盘会与买家签订毛坯房合同和装修合同,前者才会被用以网签。
多年来在广州市区一直买不到房的王先生,国庆期间终于在房价较低的花都买了一套。刚签完合同还没来得及庆祝,10月19日晚,广州住建委发布信息,明确指出要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和网签价格指导机制进行优化,严禁开发企业拆分价格报备。
因为收入和积蓄有限,面对着“双合同”造成的扭曲大额首付压力,王先生在过去漫长的看楼过程都很是无奈:不少自己看中的房子,就是因为给不起首付加装修款,而被迫弃购。
如今,严管措施出台,于大多数买家而言是好事,但对于深受“双合同”之苦的王先生来说就有点不爽:自己所签的购房合同显示,他的首付金额会比同一楼盘的后续买家高很多。
作为“最后一批双合同购房者”,王先生该何去何从?是硬着头皮接受呢,还是退房?
律师说法:
政策多变期,提前约定变更原则、框架很重要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陈瑞莲律师指出,退房实质就是购房者要与发展商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解除合同需要法定规定事由,如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楼盘规划不符合政策、房屋或配套措施与宣传严重不一致等。
若王先生没有法律规定事由提出解除合同,是不能得到相关法律支持的。
如果王先生坚持要退,就属于单方解除合同,是一种违约行为,所交定金就会打水漂,不能取回。因此,陈瑞莲律师建议:退房前应谨慎考虑自己需要承担的后果,切莫通过偏激行为甚至是群体行动威胁销售方退房,否则或会因此而触犯法律。
陈瑞莲律师指出,购房时,买家应提前做好各种功课,签订合同时更应擦亮双眼,并通过合同条款约定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如果出现政策巨大变动时,买卖双方应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重新商议、制定、签署相关的补充合同,否则购买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等。
“对于一些有能出现的风险,买卖双方都应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相关的变更原则和框架,这样就能够大大规避风险、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陈瑞莲律师说,相信,在广州住建委日前发布严禁开发企业拆分价格报备信息后,金融等相关部门会推出一系列严管优化、细化落地措施。在政策多变期,买家更应慎之又慎。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陈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