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
2017年7月20日,业主陈某通过某中介公司与买家叶某就天河区一套物业协商交易,表示由于资金周转,可降价出售,但需要叶某垫资赎契。
叶某提出到银行办理资金托管,但陈某以会拖延交易时间为由拒绝。因为叶某对交易价格非常满意,最终以300万元交易价格与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签约当天向陈某支付60万元房款用以垫资赎契。
但事后,陈某未将此房款用于赎契,而是投入公司的资金周转。之后,叶某和中介公司多次致电陈某催促其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均无法取得联系,后来得知陈某因公司经营不善,已结业并携款逃跑,交易物业未办理赎契。
叶某因联系不上陈某,认为其遭受的损失与中介公司有关,遂诉至法院,要求该中介公司赔偿60万元。
法院经审查,该中介公司已促成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叶某已依约向陈某支付60万元房款用于垫资赎契,但陈某未依约履行,叶某无证据证明其遭受的损失与该中介公司有关,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叶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
如何安全交付房款是房屋交易中风险较高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了保障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广州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推出免费的资金托管业务,由银行托管房款,保障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交易资金安全。
在本案中,买家叶某为与业主陈某尽快完成交易手续,对房款未办理资金托管,以致陈某乘机挪用房款,将首付款用于其公司经营而未办理还贷赎契手续,最终因陈某经营不善、人去楼空,叶某遭受经济损失。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律师提醒消费者:二手房资金托管手续免费,办理时间短,基本不影响交易程序与时间,且购房过程并不是一天能完成的,它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很多风险有可能在这段时间内发生,如房屋被查封、房屋权属有争议或者其他影响房屋过户手续办理的情形等,如果上述风险发生,买家将无法顺利取得房屋产权。所以,交易当事人应办理资金托管手续,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与交易资金安全。
来源 |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责编 | 冯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