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景瑾瑾 通讯员 曹秋煜
12月23日,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召开了2022年佛山市居民医保重复参保退费媒体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统计出系统中重复参保人数为7.54万,重复参保的人可在12月31日前申请退费,除了线下窗口办理,还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在线申请。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相关人员介绍,2022年的居保参保工作从9月份开始到现在,已完成参保核定的人数为228.69万。今年5月,佛山市上线了“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已实现广东省医保参保信息共享。目前统计出系统中重复参保人数为7.54万,其中在异地参职工医保的人数为6.13万、在异地参居民医保的人数为1.4万。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度内重复参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跨制度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重复参保情况可概括为两种原因:外部原因,各地市系统不互通;内部原因,由于部分参保人员的自身情况变动,如工作变动、户籍迁移、常住地发生变化等,未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造成了两地均有参保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
根据国家、省的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的政策,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为保障参保人利益和全省统一做好基础性工作,佛山市医疗保障局近期联合市社保、市税务,开展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清理和退费工作。重复参保处理原则:重复参职工医保,原则上保留现就业地;重复参居民医保,原则上保留常驻地;也可参保人自行选择参保地;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灵活就业跨制度重复参保,保留一个可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暂停重复参保的参保关系。
重复参保退费原则:参保人缴纳居民医保费后,未进入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医保经办机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在其他统筹地区重复参加居民医保;死亡。
参保人在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为方便参保人办理业务,目前佛山市已在粤医保小程序开通居民医保退费申请功能,为重复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保费的参保人提供线上退费,重复参保的人可在12月31日前申请退费。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