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车涉嫌非法营运!东莞3死2伤车祸事故调查情况公布
2021-09-15 18:02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东莞市环城路高埗镇路段发生一起小型普通客车与重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楠、郭思琦
实习生 黄梓莹  通讯员 粤交警

9月15日,广东省道安办召开中秋国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已结案的东莞市环城路“1·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2021年1月10日21时16分,东莞市环城路高埗镇路段发生一起小型普通客车与重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以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东莞市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调查认定,事故的原因是粤SA28H3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程维驾驶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机动车超速行驶,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追尾碰撞前方行驶的车辆。

调查认定,粤SA28H3号小型客车涉嫌非法营运;粤SL0920号重型自卸货车所属单位东莞市胜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隐患排查制度不完善,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车辆标识不清问题,对超限超载防范措施力度不足;东莞市商业学校改扩建项目承建方东莞市专业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涉嫌为粤SL0920号重型自卸货车超标准装载、配载;城市快速路交警大队对管辖道路货车超载、没有粘贴反光标识上路行驶,小型普通客车超员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大朗镇交警大队、茶山镇交警大队事故发生当日对辖区道路小型普通客车超员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组织查处力度不足。大朗镇交通运输分局开展辖区打击非法营运工作不力;常平镇交通运输分局开展辖区打击非法营运工作不力,执法行动方案、计划和记录不全;企石镇交通运输分局开展辖区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力度不足,与公安交警联合执法频次不够。

这起事故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已进行了处理,将粤SA28H3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程维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由纪委监委对东莞市城市快速路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大朗镇交通运输分局执法股负责人等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茶山镇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企石镇交通运输分局执法股股长等4人给予其他问责处理;由相关部门对粤SL0920号重型自卸货车所属单位东莞市胜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驾驶人李海富,以及货运源头企业东莞市专业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及工程负责人张光法等4个单位(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责令虎门、大岭山、寮步、东坑、茶山镇交通运输分局向属地镇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令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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