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入即准营,黄埔推出168项措施启动营商环境改革4.0
2021-03-24 20:09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营商环境改革4.0”新闻发布会在黄埔区融媒体中心举行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梁栩豪
通讯员 范敏玲、徐洁芹、廖俊豪
图/通讯员 李建均

3月24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营商环境改革4.0”新闻发布会在黄埔区融媒体中心举行。

记者获悉,该区近日出台《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深化改革创新全面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下称“营商环境改革4.0”),从6个方面提出23项改革任务、168条具体措施,着力打造系统化、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高效便利化的“黄埔Smile”营商品牌。

此前,该区曾于2018年2月、2019年7月、2020年3月分别启动营商环境改革1.0、2.0、3.0,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迈进“十四五”,该区升级营商环境改革4.0,再次在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上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吸引五湖四海的优质企业和人才。

打造“黄埔Smile”营商品牌

广州开发区营商环境改革局局长吴火华介绍,对比1.0、2.0和3.0改革,4.0改革涉及领域更广,覆盖面更大,措施也更明确,从指标提升、市场环境、国际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实施保障共6个方面出台168条改革举措,全方位打造系统化(Systematization), 市场化(Marketization),国际化(Internationalization), 法治化(Legalization), 高效便利化(Efficient-facilitation)的“黄埔Smile”营商品牌。

据介绍,相比前三版改革,营商环境改革4.0更加重视改革创新系统性、更加重视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更加重视先行先试发挥示范作用。

本次改革还通过深化第三方评价、“吐槽大会”、营商环境观察员等相关制度,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的痛点、难点、堵点等问题。

同时,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知识城总规获国务院批复为契机,将商事登记“跨境通”范围从港澳拓展至新加坡,推动信用建设、知识产权等领域与港澳互认互通,深化“单一窗口”“两步申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国际化水平。

准入即准营、拿地即动工

围绕各地普遍存在的“准入准营不同步”问题,营商环境改革4.0给出解决新招。

一方面,证照齐提速,准入即准营。梳理全区18个职能部门56个事项,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大力推行“证照分离”全覆盖。同时,率先在市场监管领域内试水,把准营环节全部前移,在全省首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许可“告知承诺”信任审批、100%“证照同办”,非现场审核事项100%“当日办结”。

下一步,还将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将同一行业涉及的“多张证”整合为“一证”即可开业,实现“准入快、准营易”。

另一方面,针对企业新业态、新模式政策空白问题,创新出台“黄埔规则”。建立“两库、双研判”机制,通过专家论证,为企业量身定制“一品一类一策”审查规则,让企业能够取得许可,抢占市场先机。

工业项目审批也是营商环境改革4.0关键的方面。

通过分类和分阶段改革,该区打出“拿地即动工”改革“组合拳”。针对符合条件的简易低风险项目,通过政务服务网全信任审批实现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审核意见和施工许可证“即来即办”。

实施“三阶段”施工许可,企业在选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以根据建设时序按“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分三阶段办理施工许可,为企业节约3-6个月的时间。

推行“带规划方案出让”用地模式,大大减少企业筹建成本。

形成知识产权保护“黄埔标准”

聚焦知识产权、金融供给、人才发展等市场要素,营商环境改革4.0给出一系列改革举措。

该区一方面推动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在黄埔集中管辖试点,推动知识产权审查授权标准、侵权判断标准、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的有机统一,形成知识产权保护“黄埔标准”。

另一方面,深化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推进大湾区知识产权服务融通,拓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覆盖面。同时,打造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级版,依托区内技术与创造支持中心(TISC), 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服务资源延伸至黄埔区、广州开发区。

在金融服务方面,该区计划在广州开发区科技企业加速器、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国际生物岛设立3 个金融服务超市分点,提升企业服务质量和融资服务水平。同时加快设立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压减企业融资环节,提升首续贷审批效率,实现“线上+线下”一站式企业融资服务,争取实现全区小微企业首贷率超过10%。

在提升人才服务方面,该区将探索建立“人才有价”评估机制,构建黄埔人才发展指数,提升“上管老、下管小”人才服务。

此外,营商环境改革4.0还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构建公正透明的执法监督体系。例如,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新产业新业态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为新产业新业态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出台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轻罚”清单,建立市场主体风险触发机制,对企业经营活动和市场行为进行风险预警及研判。(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