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亮 通讯员 粤环宣
到2035年,广东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生态安全格局稳定,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近日,《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广东省政府印发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方案》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3+N”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3”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N”为1912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471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
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广东正式实施“三线一单”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广东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又一重要举措。
《方案》立足“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格局,聚焦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利用、产业发展布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划定了生态空间,确定了水、大气、土壤以及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目标,提出了能源、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建立了边界清晰、功能明确的环境管控单元,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方案》明确划定了全省的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6194.35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0.13%;一般生态空间面积27741.66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5.44%。全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6490.59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25.49%。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PM2.5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水、土地、岸线资源以及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
《方案》指出,到2035年,全省总体目标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生态安全格局稳定,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基本建成美丽广东。
分区管控:对2383个环境管控单元进行差异化管控
省生态环境厅介绍,全省将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四个维度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3+N”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
“1”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3”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差异化管控要求;“N”为1912个陆域和471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后续将由各地级以上市制定和细化。
据《方案》介绍,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优先保护单元内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重点管控单元将强化污染减排和环境风险管控;一般管控单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全省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1912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727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重点管控单元684个,主要包括工业集聚、人口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一般管控单元501个,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
全省共划定海域环境管控单元471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279个,为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重点管控单元125个,主要为用于拓展工业与城镇发展空间、开发利用港口航运资源、矿产能源资源的海域和现状劣四类海水海域;一般管控单元67个,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海域。
“相当于有了一套精准的‘绿色标尺’,时刻度量着地方的发展与保护。”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广东省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以及重大项目选址,应将“三线一单”作为重要依据,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过程中实施应用,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
据悉,省生态环境厅还将组织建立“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应用平台,将生态、水、大气、土壤、近岸海域、资源利用等分区管控要求以及各地“三线一单”成果纳入平台,实现编制成果信息化应用。
污染防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
与此同时,《方案》也提出了具体的管控要求。在污染防控方面,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向重大发展平台、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工业园区、战略性产业集群倾斜。
加快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强化环境监管执法。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强化陆海统筹,严控陆源污染物入海量。
“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方面,《方案》要求珠三角核心区对标国际一流湾区,强化创新驱动和绿色引领,实施更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积极推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区域重大战略平台发展;引导电子信息、汽车制造、先进材料等战略性支柱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发展,已有石化工业区控制规模,实现绿色化、智能化、集约化发展;加快发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前沿新材料、区块链与量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方案》提出,珠三角核心区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减量替代。(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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