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动“四新”领域妇联组织应建尽建
2020-09-29 14:41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全省深化妇联组织建设改革实施“破难行动”工作现场会在深圳召开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丰西西
通讯员 粤妇宣

9月28日,广东深化妇联组织建设改革实施“破难行动”工作现场会在深圳市宝安区召开。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和全国妇联工作部署精神,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在广东家庭教育立法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以及全国妇联主席专题座谈会和全国妇儿工委办主任会议精神,总结广东省“破难行动”实施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和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省委有关领导对全省妇联组织建设改革工作作出批示,对“破难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表示肯定,对妇联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深圳市委副书记郑轲代表深圳市委向会议致辞,省妇联主席许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省妇联副主席方赛妹主持,全省各地市妇联主席、全省7个“破难行动”先行点代表、深圳市各区妇联主席、中国妇女十二大代表及各级妇联执委代表参加会议。

制定一部务实管用有效的家庭教育法

许红传达了沈跃跃讲话精神。沈跃跃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引,明确家庭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主要任务是立德树人。

要充分认识制定家庭教育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依法促进家庭教育的迫切需要,是回应广大家庭需求的必要之举。指出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立足需求,针对问题,突出重点,有的放矢。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立德树人家庭教育主线。

要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原则,把握家庭教育科学规律、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内在规律、立法活动客观规律,把原则守住、标准立住、权责划清;注重与《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相衔接,体现家庭教育法的独特作用和法律效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制定一部务实管用有效的家庭教育法。

整合资源推动“四新”领域妇联组织应建尽建

许红对“破难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并指出,省委高度重视“破难行动”实施,省委有关领导听取省妇联专题汇报,给予了大力的支持。

许红要求全省各级妇联要集中力量抓妇联换届和领导班子配备,发挥县级妇联指导基层、带动基层、活跃基层的作用;要整合资源推动“四新”领域妇联组织应建尽建,织密织牢基层组织网络;要灵活形式建阵地、多措并举强服务,拓展线上线下妇联工作覆盖;

要持续增强执委的责任感认同感归属感,调动做好妇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不断健全广泛服务联系妇女、服务基层的工作机制,实现联系妇女全覆盖、服务妇女零距离。

许红还就今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上,深圳市宝安区、广州市海珠区、湛江市坡头区3个先行点分别围绕推进县级妇联改革、妇联执委发挥作用、妇联组织作风建设“破难”等主题作交流发言。

会议还组织与会人员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及海富社区“妇女儿童之家”、智慧妇联服务管理平台现场交流学习。(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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