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10岁女孩进店理发,被理发师单独带到洗头区猥亵10分钟
2020-09-18 11:17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该理发师被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刑两年半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广州一名10岁的女孩带弟弟自行到一家理发店理发,该店内的一名理发师带这名女孩单独进入洗头区域,后猥亵女孩约10分钟。近日,该理发师被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12日18时许,被害人小丽(化名、女、10周岁)和弟弟自行到广州市天河区某街50号二楼的理发店理发。在该店任理发师的被告人古某某带小丽单独进入洗头区域。在给小丽洗头过程中,古某某把手伸进小丽的衣内抚摸其身体部位,古某某的猥亵行为持续约10分钟。后小丽因害怕强烈要求尽快理发,古某某才将小丽带到大厅理发。

随后,小丽在离开理发店后将上述情况告知前来接其的母亲。小丽的母亲先与古某某对质,后报警。古某某得知小丽的母亲报警后留在理发店内。民警接报后赶至现场,将被告人古某某带回公安机关调查。

法院认为:被告人古某某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对其应当依法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被告人古某某犯罪以后,明知他人报警而留在现场等候司法机关调查,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合理,法院予以采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古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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