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恐吓迫使竞选对手退出竞选……广州一“黑老大”获刑25年
2020-09-16 11:02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广州市增城区法院对22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9月16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广州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广州市增城区法院院长助理黄威介绍了该院审理的被告人关庆珠等2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威胁、恐吓迫使竞选对手退出竞选
涉黑势力盘踞新塘镇塘美村十几年

法院查明,2005年,被告人关庆珠(绰号“西游记”)为了控制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第一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东埔社),把持农村基层组织,达到非法敛财、称霸一方的目的,安排其长子被告人关浩伟参选东埔社社长,通过威胁、恐吓迫使竞选对手退出竞选,竞选当天召集多名团伙成员把守选举现场,并采用摄像、言语威胁、显摆等手段迫使村民投票给关浩伟团队,使被告人关浩伟顺利当选东埔社社长,被告人关金星、关泽辉、关锐强、关镜池、关浩桥、关伟权、关泽槐等7人当选东埔社社委人员,一举奠定了被告人关庆珠、关浩伟在东埔社的“村霸”地位。

此后的2008年、2011年、2014年、2017年等东埔社社委历届换届选举过程中,被告人关庆珠、关浩伟等人均通过其组织影响力操纵村民的选举投票,致使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控制东埔社基层组织长达十几年之久。被告人关庆珠为了招募、安置、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壮大其黑恶势力,被告人关庆珠、关浩伟以佰威夜酒吧为依托,为组织成员在酒吧提供工作岗位、发放工资、宴请吃饭、宴请旅游等形式笼络、操控团伙成员,逐步形成了以该二人为组织、领导者,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团伙组织。

2005年至2017年期间,该组织及其成员利用被告人关浩伟把持东埔社的职务便利,通过欺骗、逼迫村民在空白纸签名、伪造签名、伪造土地出租公示等手段垄断东埔社的土地租赁,侵占集体资产;采取虚增土地面积、私自在租地协议上增加补充条款、行贿等手段,侵占村社巨额征收补偿款;采取持枪打砸等暴力、威胁手段,拦车堵路、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采矿,控制东埔社及周边的工程建设,为组织提供经济支持;

为达到关浩伟等所经营的制衣厂拒不支付供货款和房租的目的,纠集组织成员多次对债权人、房东采取言语、凶器威胁、喷辣椒水等手段,以黑护商。

该组织团伙多次组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采矿、强迫交易、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行为,获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2人涉黑团伙终伏法
领导者被判期徒刑二十五年

今年8月25日,增城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关庆珠等22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职务侵占罪、行贿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组织、领导者被告人关庆珠、关浩伟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和二十三年,均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一年六个月,同时判处没收个人财产、追缴违法所得、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罚金共计约五千多万元。

黄威介绍,法院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案件宣判后,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管理突出问题进行研判,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了一批具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例如向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党委及新塘镇政府就整治村社违法选举、打击非法采矿等发出司法建议,建议上述单位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举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打击非法采矿行为。(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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