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闫眉宇
朋友酒后驾车撞到人了,找没喝酒的他顶包,义气驱使之下,他欣然答应。事后总觉得谎言终究会被识破,也意识到顶包行为的严重性,于是他主动投案……广州市增城区法院近日对这宗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顶包者和找人顶包的酒后驾驶人均被法院判刑。
一天凌晨,阿生、阿珂、阿伦(均为化名)三人相约聚会,三人都喝了酒。聚会结束后,出于侥幸心理,阿生驾车载着阿珂和阿伦回家。不料,在回家路上与一辆电动车发生轻微碰撞,造成交通事故,对方报了警。这一撞,让车上三人都慌了神……
阿珂立即打电话给自己的好友阿南(化名),让其前来帮忙,正在睡梦中阿南接到电话,听说了情况后,立即前往事故现场。阿南到达后,阿生看到未喝酒的阿南,突然心生一计。
阿生对阿南说自己开车撞人了,还喝了酒,希望阿南能为他顶包,被撞的人还能走路,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出于兄弟义气,阿南答应了阿生的请求。之后交警询问时,阿南向交警做了虚假证明,表示是自己开车发生了交通事故。
本以为这样就可以瞒天过海,但法网恢恢,谎言终究会被识破。阿南事后意识到顶包的严重性,主动投案并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事实。公安机关通过调取监控视频也发现当晚实际驾车的人为阿生。
广州市增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南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被告人阿南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认其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阿生无视国家法律,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阿生无视国家法律,为逃避其危险驾驶的罪责,指使他人作伪证顶包,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被告人阿生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是自首,依法从轻处罚。
增城区法院判决:被告人阿南犯包庇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被告人阿生犯妨害作证罪和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判决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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