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12名学生8.9万元,广东一职校老师为还网贷这样做……
2020-09-15 18:40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近期,广州市从化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广东一家职业学校的老师甘某锋,明知学校禁止老师向学生代收学费的情况下,为归还其网络贷款,故意修改学校转发的催收学费短信内容,先后收取12名学生上交的学费共人民币89500元。

近期,广州市从化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甘某锋,男,1984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原是广东某艺术职业学校老师。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发前,甘某锋是广东某艺术职业学校老师。2019年10月22日,甘某锋明知学校禁止老师向学生代收学费的情况下,为归还其网络贷款,故意修改学校转发的催收学费短信内容,虚构学校授权老师代收学费的事实,在其管理的17安检大专2班某群发布。在骗取学生信任后,甘某锋通过微信、支付宝收款的方式,先后收取被害人潘某等12名学生上交的学费合计人民币89500元。所得款项用于归还其个人网络贷款。

广州市从化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甘某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甘某锋犯罪后能够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提出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被告人犯本罪违法所得一切财物依法应予以追缴。扣押的作案工具,依法应予以没收。

法院据此判决:被告人甘某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甘某锋犯本罪的违法所得89500元,追缴后返还本案被害人;押的作案工具IPhone6s Plus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由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执行。(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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