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他为何不能按照地段入学?
2020-09-08 19:42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不同区关于“不完全房产”入学儿童的政策不一样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梁栋贤

上周小学开学,邻居惊奇地发现,小晴竟然没能和小区里的其他孩子一样,入读小区对口的某知名小学,而是到了一路之隔的另一所知名度不高的学校。

大家都觉得非常诧异,小晴从出生开始就住在这个小区,户口也在这里,房子也是他们家的,为何小晴被统筹到了别的学校?

都是“不完全房产”惹的祸

今年5月初,广州市开放了网上的申报系统,让家长为适龄的子女填报入学资料,小晴的父母也和别的家长一样提交了相关材料。5月中旬,到了现场审核资料的时候,小晴的入读资格就却被现场审核的工作人员质疑。

原来,小晴家的房产首付由她的爷爷奶奶出资,因此爷爷和奶奶拥有房屋的三成产权,而小晴的父母共同拥有房屋的七成产权。按照现有的政策,小晴户籍所在的房产就属于“不完全房产”。

什么是“不完全房产”?如果入读儿童的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为孩子的父母一方或双方完全拥有,那入读的孩子属于人户一致的地段生。若是户籍地房产是由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他人共同拥有,那这一房产就被定义为“不完全房产”。

小晴家房产的情况,正属于这种不完全房产。而小晴的父母在花都还另拥有一套拥有完全产权的房产,因此,按照现有的政策,小晴被统筹至旁边的小学入读。

各区学校的入读政策略有不同,家长最好提前查询本区的政策

各区对“不完全房产”儿童的入学规定略有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不完全房产”的儿童未必一定不能按照户籍入学,但目前广州市各区小学的入学政策略有不同。

海珠区规定: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的不完全房产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人户一致,且学位未被占用的,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同时拥有2套或以上不完全房产的,按房产权属占有比例最大的不完全房产所在地统筹安排学位;另有房产或该房产对应的学位已被占用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天河区规定: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完全房产、不完全房产,该房屋学位未被占用,孩子可按照地段生入学。

越秀区的规定较为严格:适龄儿童的父母拥有的不完全房产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即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房产或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则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也就是说,按照越秀区的规定,家有不完全房产的儿童,即使家里仅是在广州市其他地方租住了房子,也不能按照地段生入住。

其他区没有具体的规定,按照过往的情况,如果地段学校学位较为紧张的话,就会被统筹入学。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羊城晚报资料图
责编 | 陈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