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收入高达640万余!还有居委治安员涉黑!两起涉黑恶案宣判
2020-08-31 18:17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揭阳榕城法院宣判两起涉黑恶案, 18人获刑,最高被判十九年三个月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郑奕媛 林昭仪

今天(8月31日),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涉黑涉恶案件,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涉及寻衅滋事罪、强奸罪、聚众斗殴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共18名被告人领刑,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

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奸
涉恶人员获刑十九年三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5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嬴某来、陈某虎经常纠集多名同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嬴某来、陈某虎为主要纠集者,被告人嬴某波等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该团伙主要犯罪事实为寻衅滋事2宗、聚众斗殴1宗、强奸2宗,共致1人轻伤二级,3人轻微伤。此外,该团伙成员实施的其他具体犯罪事实共有寻衅滋事2宗、容留他人吸毒5次。

法院认为,被告人嬴某来、陈某虎无视国家法律,纠集多名同伙形成以其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依法严惩。

法院遂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强奸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嬴某来有期徒刑十九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某虎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居委治安员涉黑
团伙攫取黑收入640万余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初,被告人邢某锋进入东郊居委工作,任治安员。2010年2月9日,邢某光负责东郊居委行政全面工作后,拉拢邢某锋等原东郊居委工作人员为其所用。

至2012年6月13日,邢某光身兼东郊支委书记、居委主任、联社主任三职于一身,最终形成以其为首,长期把持东郊社区基层政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

2010年至2018年4月期间,该组织以东郊联社的名义攫取的不合规收入达6417944元,其中被用于支持该组织的犯罪、违法活动的金额共5125669.35元,邢某锋分得44990元。

在邢某光的指使下,邢某锋共参与实施敲诈勒索二次,数额406250元;寻衅滋事二次,占用公私财物价值442082元。2017年5月,被告人邢某锋因对邢某光等人的行为不满,从东郊居委会离职。

法院认为,被告人邢某锋的行为己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应予数罪并罚。

邢某锋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一般参加者;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系自首;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在敲诈勒索共同犯罪中是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等,具备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经综合考量,法院遂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邢某锋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44990元,上缴国库。(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责编 | 郭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