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给主播打赏,钱能追回吗?民法典来解答
2020-08-02 16:59 广州日报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庭庭长房志红科普如何运用民法典来维权

明年1月1日起,民法典将开始施行,在仅剩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普及和推广民法典无疑成为当前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

为增强广大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让法律为青少年成长护航撑伞,近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庭庭长房志红、法官助理方楚云带着号称“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走进广州市第四中学,通过生动的案例和鲜活的语言,为同学们讲解如何运用民法典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初中生大额打赏主播
钱款存在被追回可能性

“从我们出生那一刻开始,民法典就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大家搭乘公交和地铁、在餐馆吃饭、在商店购物等等都是由它来调整。”在广州市第四中学高中部,房法官以“学法知法懂法、学会保护自己”为主题,简要介绍了民法典颁布的意义,通过案例+条文的形式向同学们深入讲解民法典内容,尤其是与青少年成长密切相关的规定。

房法官举例说,一名上初中的同学偷偷用父母的手机,在网络直播平台给自己喜欢的主播打赏几千元甚至是几万元,如果被父母发现后,这些钱是否能够追回来呢?

“针对这个问题,民法典给出了解答。” 依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房法官指出,通俗来说,就是不让未成年人为超出自己年龄和智力的民事行为“买单”,也就是说,打赏出去的大额金钱是有可能被追回来的。

房法官还结合疫情期间发生的生活小案例进行了普法。未成年人小刚是一名在校学生,他的家人因为新冠肺炎而被隔离,小刚的生活突然变得无人照料,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不用慌,民法典同样给出了解决办法。”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也就是说,我们的小刚同学不用担心自己无人照料,可以及时联系居委或民政部门,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

暑期来临
谨防沉迷网络

暑假即将到来,同学们的假期生活安排好了吗?

房法官指出,可能有的同学会把时间花费在互联网上,那么,互联网又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风险隐患呢?

房法官表示,仅去年荔湾区法院就审理了多宗因网络交友而遭受人身侵害的案件。她介绍了其中一个典型案例:小红是名腼腆的初一女生,她性格有些内向,刚升上初中,有很多不适应。一天,通过搜索“附近的人”,她认识了小明。

小明自称是某大学的大二学生,在网络世界里,小明就像一位无所不能的大哥哥,他倾听小红的烦恼,教小红如何让自己快速适应新生活,分享自己美好的大学生活。就这样,小红跟小明成为无话不说的知心朋友。

有一次,他们约好在电影院见面,小明半哄半骗将小红带到了酒店,结果可想而知。

事后,小红得知自己幻想中的大哥哥其实早就辍学工作,心中也十分后悔,下定决心不再与小明往来,谁知,小明竟然录制了当初与小红在酒店的不雅视频,以此要挟小红继续与他来往,小红在遭受了多次侵害以后才鼓足勇气告知父母。

最终,小明被抓获归案,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网络交友过程中,应当注意提升自己对陌生人的防范意识,消除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往往对方会通过谎言伪装自己,从而使我们疯狂迷恋对方,对其有求必应。因此,我们应该保持对陌生人的防范心理,不主动向他人暴露自己的隐私,对他人提出的过分要求应当予以拒绝,在遭到他人胁迫时,应当及时向家长、老师和警察求助。”

对于个人隐私,民法典也有明确规定。其中,私人生活安宁被明确定义为个人隐私。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身为荔湾区法院家事少年庭庭长,房法官办理了多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

她感慨,很多案件都有一个共性,就是不管是我们的未成年被告人也好,未成年被害人也好,都缺乏与父母、学校的沟通,在遇到困难时往往选择自己解决,但由于自身处理能力的局限,最终造成不利的后果。“遇到困难千万不要选择一个人承受,最终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房法官建议,学会求救,采取灵活机智的自卫策略,注意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来源 | 广州日报
责编 | 郭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