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别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势头,广东建议这么做
2020-06-23 23:23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6月23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做了关于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璐瑶

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残障、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近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检查,深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康复中心、村居社区等地调研。

6月23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做了关于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当前广东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但还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呈上升态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足、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等问题。检查组建议,加大保护力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及早启动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修订等。

现状:广东打拐、“护苗”,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检查组发现,当前,广东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效良好。

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长效机制方面,广东设立未成年人专门保护机构,在全国率先印发《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关于推动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复学工作的意见》,制定《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整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指导意见》等。

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机制方面,教育部门加强安全防范,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加强师德教育,加强预防校园性侵工作,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

在完善困境、残障儿童保护和救助体制机制方面,广东健全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和救助体系,落实儿童监护制度,持续扩大残疾儿童教育和康复服务覆盖面。

在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广东严打拐卖儿童犯罪,2017年至2019年通过全国打拐DNA系统比中被拐或失踪儿童约230人;开展“护苗”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未成年人特别是智残儿童为侵害对象的性侵害违法犯罪,打击在校园及其周边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校园欺凌违法犯罪等。

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广东加强法律援助,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生理特点和心理特征的审理方式等。

问题: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对残障女童保护有盲区

检查组发现,当前,广东未成年人保护还存在5方面问题。

一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构和机制不健全。广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机构较多,但缺乏强有力的集中统一领导协调机构,难以形成合力。

二是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呈上升态势。检查组指出,近年来,广东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校园欺凌、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逐年上升。在这方面,各相关部门工作力度不够,如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未能有效落实,基层村居社区日常排查防控处于空白断档,家庭监护防范欠缺,网络不良信息侵蚀危害,未成年人自护意识不足,社会道德和法制宣传不到位,司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不够迅速有力,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再犯机制缺失等。

三是困境儿童兜底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力度不够。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有孤儿20995名,全省现有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26.4万名。检查组认为,目前,广东各级政府还存在基本生活兜底保障不够精准、监护兜底能力不足、关爱服务体系不健全、帮扶救助机制和接受教育保障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特别是对残障女童的关爱保护存在盲区,时有发生严重伤害的极端事件。

四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足。如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中未能设立专门机构;在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等方面还存在短板。

五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滞后于形势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广东省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在监护制度、校园安全管理、学生欺凌及性侵害的预防和处置、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网络保护、司法保护方面存在制度漏洞和立法空白。

建议:建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

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法律法规?检查组给出五方面建议。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要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原则,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体系,积极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二要注重协作配合,健全优化未成年人工作协调机制。配齐配好所有乡镇街道和村居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各级政府建立健全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工作机制;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等。

三要加大保护力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检查组提出,要健全和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完善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各项制度机制;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公安机关要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线索,建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易发多发行业和领域的日常监管制度,建立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等。加大依法严惩力度,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校园欺凌等突出问题,司法机关要常态化联合开展专项打击和治理行动;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建立快速反应和一体化办理工作机制,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加强网络治理,建立网络欺凌及侵害的预防和应对机制等。加强司法保护力度,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公益诉讼制度等。

四是加强兜底保障,提高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水平。检查组建议,省民政厅要尽快出台加强儿童保障体系建设方面的政策文件,加强0-6岁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排查,做好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儿童救助帮扶和关爱服务工作。乡镇和村居要积极为留守和困境儿童提供假期和课后看护照料服务等。

五是完善法规制度,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建设。检查组建议,省人大相关委员会要及早谋划部署启动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修订工作。“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儿童福利保障体系的法治研究,配套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民法典及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把“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等政策措施宣传到千家万户。(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