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心筑城②·委员议】如何防控建筑工地噪声污染?市政协委员有三点建议
2020-07-31 18:41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建议:推广使用电动泥头车;设立补助基金,增强企业沟通意识;制定完善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分工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严艺文

上期《建筑工地施工噪声大,治理监管存难题》提出,广州的建筑工地存在昼间施工噪声过大、夜间连续施工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建筑施工旧有技术设备噪音较大,噪声污染难以监管、取证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看看广州市政协委员们怎么说。

现状一:夜间施工噪声大,影响居民休息
建议:推广使用电动泥头车

广州市政协委员们在走访调研中发现,夜间施工呈现增多态势。根据市城管局、海珠区、荔湾区、增城区的反馈,建筑工地数量增多,无证夜间施工多发、频发。有市民投诉周边工地整晚施工,电锯、大锤的声音让周边居民苦不堪言。

对此,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提出,夜间施工需在住建部门取得施工许可证,因此要建立夜间施工时间总量和优化调配机制。他表示,应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实行严格的施工许可总量控制,严控重点工程项目夜间施工量。在环境敏感区等重点区域内,进一步明确夜间施工要求。夜间施工若违反规定,查实后应立即收回夜间施工证明。

夜间施工中的泥头车、挖土机的噪声问题较为严重,泥头车的管理也是市民投诉较多的部分。曹志伟提到,随着地下空间利用与施工技术的发展,建设工程地下空间越挖越深,出土量不断增加。然而,泥头车因影响交通白天禁止出行,进而拉长了建设项目的挖土工期,影响居民的睡眠。

曹志伟对泥头车的管理提出建议,认为应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施工企业对泥头车进行升级换代,推广使用电动泥头车。“可以增设电动等新能源环保泥头车白天非交通高峰期的允许出行时间。一方面提高泥头车使用效率,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也可缩短夜间施工时间,缩短整个周期。”降低泥头车对城市交通、安全和居民生活环境的负面影响,从根本上消除泥头车夜间施工带来的噪声影响。

广州市政协委员们在建筑工地走访调研

现状二:低噪设备不普遍,企业降噪意识欠缺
建议:设立补助基金,增强企业沟通意识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广州部分建筑工地已经运用科技管理手段防治噪声污染。在番禺石楼新城地块的一个在建工程项目中,采用装配式体系代替传统现浇,以预制楼梯、预制叠合楼板、预制内隔墙板为主,将单栋装配率提高至53%,大大减少现场作业。然而低噪设备、技术普遍价格高昂,很多企业也没有使用低噪设备的意识。

曹志伟提出,除了用行政手段要求企业增加成本使用新技术外,还要设立低噪设备的补助基金,加快装配式建筑的普及和应用,减少现场施工的工作量和工作内容。“对于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等工程,要求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对于采用新技术的建设单位,应该给予税收、地价优惠支持。”

广州市政协常委冼聪颖认为,相关部门应搭建平台,制定广州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认定标准或技术规范,并建立低噪声施工设备推荐名单,鼓励企业使用低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企业要强化文明施工意识,加强作业队伍的管理。通过施工噪声防治宣传海报、开展专题培训等手段,对企业员工加强噪声防治的宣传教育。

在走访调研中,委员们还发现建筑工地信息公开普遍存在手段不足、程度不够的情况,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周边居民的焦虑。冼聪颖建议推进在建工地信息公开,将施工时间、周期、工地联系人等信息主动网上公开或张贴在建筑工地外围。

“建设本市建筑施工在建工地信息公开网页,非紧急建设工程至少提前3天将工地施工信息及噪声污染防治信息上传,便于公众查询投诉,并在建设结束后及时撤除信息。”冼聪颖认为,居民和施工方彼此能够互相沟通、互相配合。一旦噪声偏大,居民可以第一时间与工地负责人联系,极大地提高沟通效率。

政协委员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座谈

现状三:噪声治理监管取证难
建议:制定完善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分工

从2019年1月《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废止至今,广州尚未出台新法规。由于缺乏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支持,对于市政工程施工以及工程清拆施工噪声污染的管理,易出现责任主体不明、执法效率低下的情况。针对目前广州市建筑工地噪声污染管理,广州市政协委员谭国戬了解到,广州市正在制定《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对此,谭国戬建议在该条例制定过程中,要根据广州市城市发展管理的需求,参考其他城市先进经验,针对广州噪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解决思路,并转化为规范性文件内容。

针对责任主体不明的问题,谭国戬提出三点建议:首先,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精确到每分每秒,落实具体工作内容;再次,协同作战,联合执法,建立分工执法与合作执法机制,生态环境、住建、城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地噪声联合执法,并充分发挥街镇属地管理作用;最后,加强普法,做好巡查,在加强执法的同时加强对工地普法宣传,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执法单位。

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多数采取管罚结合的方式。那么,施工方是宁愿停工还是被罚?谭国戬提到,“无论是停工还是罚款都只是治标”。在他看来,停工可能导致其他问题,罚款的执行力度目前也不高。他建议在立法时大幅提高罚款金额,加大处罚力度,实施按日计罚和再犯加重处罚等,同时还要建立施工主体诚信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

“不仅罚钱,还要完善不良行为记录。”冼聪颖提出,执法部门应当定期将建筑业企业的环境噪声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通报住建部门,向社会公布,并将受处罚和被通报的施工企业不良记录纳入建筑施工企业诚信体系。

此外,运用科学手段助力噪音防治。整合建筑施工扬尘监管现有资源,共享工地监管手机APP,安装信息化噪音实时监控系统,把噪音数据及时传递各管理方,实现常态与动态管理的有机结合。

【下期预告】

本期中,委员们纷纷提出关于“防控建筑工地噪声污染”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记者跑”“委员议”,在下期“政府推”中,广州市政府部门对噪声污染防治有哪些回应和举措?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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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冯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