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心筑城②·委员议】如何解决高空抛物问题?市政协委员这么说
2020-07-03 14:06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刚出台的《民法典》对高空抛物治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建议市人大修订或出台地方性法规,对高空抛物行为加大惩罚力度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马灿
通讯员 李志洁

治理高空抛物,堪称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涉及事前事中事后的多个环节,而且还关乎从预防、监管到救济的诸多责任主体,不可谓不复杂。针对以上现状,广州市政协委员通过实地走访、调研了后,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建议。

难题:高空抛物顽疾,“取证难”是关键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广州各街道、社区、物业不断加大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惩治和预防力度,但在一些小区,这个问题依然屡见不鲜。“高抛”为啥这么难治?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调查发现,“取证难”是关键问题。

市民黄女士说,有一天,她推着婴儿车穿过小区时,一块湿手帕从天而降,里面还有黄色的脏东西,刚好落到婴儿车上。因为怕还有其他东西掉下来,黄女士立即走开了。她说,不知道是谁扔的,好像报警也没用,能找谁呢?

就这个问题,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随机采访了20位市民,95%的回称“自认倒霉吧”。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高空抛物的普遍困境,就是“第一现场”难以查实。“我最担心的是这些从天而降的烟头。”荔湾区某小区的肖先生指着他拍下的照片直皱眉头。照片上,三个燃着的烟头正冒着烟,这是居民每次清理高空抛物垃圾时归拢到一起的,“万一烟头引燃地面上的可燃物,全楼都得跟着遭殃。”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该小区了解到,为解决该楼高空抛物问题,各方做了大量工作。从社区、小区物管、民警三方联动,并召开专题会讨论此项问题。“但每次都没有抓到高空抛物的现行,工作因此难以开展。”该小区物管人员说。

对策:建立高空抛物专项治理工作机制

面对受害者取证难、维权难等尴尬。市政协委员张婉玲称,建议政府可以鼓励和支持一些高空抛物频繁、难以治理、而且有条件的小区安装“防高空抛物监控系统”,以解决高空抛物取证难的问题。

政协委员在小区进行实地调研 通讯员供图

广州市政协委员房宜辉认为,要加大政府资金扶持力度,尤其是老旧社区,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建立专项基金,逐步在老旧社区改造中添置防高空抛物监控设备。

加大执法力度,完善追责赔偿机制。广州市政协委员张婉玲称,刚出台的《民法典》对高空抛物治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建议市人大修订或出台地方性法规,对高空抛物行为加大惩罚力度。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和法律意识。广州市政协委员张星伟表示,高空抛物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我建议市教育局将禁止高空抛物教育引入课堂,聘请警察、法律专家为校园义务宣教员。广州市司法局立法二处处长程应游也认为,在青少年普法工作中,应加强普法力度,引导中小学生认识高空抛物严重危害,拒绝高空抛物。

此外,市政协委员张星伟认为,小区物业公司是社区防范高空抛物的重要一环,建议市住建部门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指导,督导小区物业公司切实履行高空抛物的防范义务。

“应建立高空抛物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市政协委员房宜辉则表示,高空抛物的治理是系统工程,光靠物管企业远远不够,需要全社会各方面进行协同。他建议将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以及市工信局等多个职能部门都纳入治理体系,形成工作的合力。因此,他还建议市公安局每年集中警力办理若干典型的高空抛物的案件,充分发挥这些案件的警示作用,达到教育目的。

回应:公安部门将及时受理高空抛物警情

哪些部门和单位具有管控高空抛物的责任?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已有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星伟认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公安等机关及时调查的责任,小区物管公司也应将防范高空抛物作为常态化工作,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报警处理。“市住建局应当加强对物管公司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履行好防范高空抛物的义务。”他表示。

广州市住建局一级调研员周勤回应说,住建部门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业主的教育,同时加强巡查以及时发现高空抛物行为,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取证调查。

在实际场景中,物业公司却往往会感到左右为难。广州富力天河华庭小区的物业管理负责人欧阳光泽就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是为业主服务的,但要管理约束业主的行为,难度不小。

广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于海澎说,针对高空抛物的危害行为,公安机关将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及时受理高空抛物警情,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加大力度侦办一批影响恶劣的案件。

下期预告:

落实委员建议高空抛物问题,政府部门在行动经过“记者跑”、“委员议”,政府部门又将如何面对高空抛物现状,让“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得到根治?

(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邓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