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一间酒店和一家物流公司被开出10万元“天价”反恐罚单!发生了什么?
2020-06-24 18:46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对治安复杂场所的违法行为坚决SAY“NO”!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付怡
通讯员 刘海弘 陈玉敏

近日,广州白云警方对辖区一家物流公司和一间酒店各开出一张10万元罚款的“天价”“反恐罚单”。

“反恐罚单”就是公民或法人等主体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对此作出的行政处罚。收到“反恐罚单”并不意味被处罚人的行为就是恐怖行为,但是被处罚人可能会因此支付巨额的罚款。

酒店:
未登记入住人员信息

4月11日,白云警方在查处一宗治安案件时,发现棠景一酒店未如实登记入住客人信息,存在1人登记2人入住的事实。经过调查取证后,白云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酒店未按规定履行实名制登记的行为予以书面责令改正。4月22日,白云警方在调查另外一宗治安案件时,发现该酒店仍未按规定实名登记入住客人信息,存在1人登记4人入住事实。鉴于该酒店被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经充分调查取证,今年5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白云警方对该酒店作出罚款10万元、对该酒店责任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物流公司:
未实行安全查验、未核对身份

今年4月,白云区住房建设与交通局根据举报线索,会同白云警方循线核查发现,广州某物流有限公司一个物流点在为一家发货单位托运货物过程中,存在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未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最终导致大量假冒伪劣香烟运输至外省多处地点后流向市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白云区住房建设与交通局经取证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及《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相关规定,对该物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对责任人员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警方提示:

执法才是最好的普法,处罚不是目的,宣传教育才是目的。反恐工作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出行安全检查、身份实名登记、寄递开封验视、举报涉恐线索........希望每个单位、每个公民都能配合公安机关,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反恐防范,全民参与!平安白云,人人有责!(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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