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养猪场空地制毒贩毒,深圳两毒犯被执行死刑
2020-06-24 18:29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公安机关抓获陈木忠、陈海颜等人时,缴获现金人民币108万元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周琦 肖波

6月23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罪犯陈海颜、陈木忠执行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6月,陈某铈(在逃)与被告人陈海颜等人租用梁某泉(另案处理)养猪场的一块空地制造毒品。9月11日毒品制造成功。次日凌晨,蔡炳晓等人驾车将制造好的毒品从云浮市罗定市运往深圳,并将毒品送至被告人陈木忠的住处伺机贩卖。当天,陈木忠向陈海颜联系好的买家拿到购买冰毒的订金80万元。9月16日,公安机关抓获陈木忠、陈海颜等人,并在陈木忠住处搜出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65包,共重258千克(经鉴定,甲基苯丙胺含量为69.5g/100g),缴获现金人民币108万元。蔡炳晓于同日在广州被抓获。

2015年7月,林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准备制毒,联系陈海颜购买制毒原料麻黄素。9月初,陈海颜联系马某让(另案处理)购买麻黄素45包,每包重25公斤,共计人民币440万元。9月12日,马某让安排他人驾车从福建运载45包麻黄素到达预定的高速路出口,林某等人接应后将原料运到制毒窝点。9月16日,公安机关在该制毒窝点当场抓获正在制毒的林某等人,现场缴获疑似毒品513.25千克、可疑固体粉末264.1千克、可疑液体59.95千克等物品,经鉴定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公安人员在抓获陈海颜时,在其住处搜出现金人民币41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海颜、陈木忠、蔡炳晓等人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毒品而贩卖、运输、制造,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深圳中院一审判处陈海颜、陈木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蔡炳晓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核准对陈海颜、陈木忠的死刑判决。

深圳中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两名罪犯会见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派员到执行现场监督。(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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