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闫眉宇 何达威
驾车上路,遇到交警检查,配合检查是司机的法定义务。但在实际中,却总有人不仅不配合交警检查,还一言不合上演暴力抗法。近日,在增城法院受理的一宗案件中,被告人小黄和小凌为了逃避交警检查,竟一脚油门强闯关卡,但冲动过后,后果很严重!
2019年12月13日,小黄和小凌相约各自驾车一同回广西老家。就在他们准备途经广深高速,行驶至高速入口时,遇到了正在检查酒后驾车的民警,这让小黄和小凌一时慌了神……
原来,小凌在回家这天喝了些酒,而小黄因为回家心切,为了超速行驶不被处罚,竟用到了不挂车牌这个方法。一旦被交警查到,二人必然免不了受处罚。冲动之下,为了躲避检查,小凌竟不顾现场民警的示意及破胎器的拦截强行驾车冲过关卡逃逸,小黄则在辅道内违规掉头,并强行冲撞三辆警车后逃逸。
经鉴定,被损坏的防恐阻车器价值人民币5872元,被撞的三辆公务车辆损失价值人民币4073元。小黄和小凌于2019年12月1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黄和小凌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故判决被告人小黄、小凌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官表示,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在本案中,被告人小黄因车辆未悬挂车牌,不顾拦截强行掉头,冲撞三辆警车后逃逸,致三辆警车损坏,被告人小凌因酒后驾车,不顾拦截强行冲过高速关卡后逃逸,致防恐阻车器损坏。被告人小黄和小凌在主观上明知公安机关正在依法执行公务,客观上实施了冲撞警车、冲越关卡等暴力行为阻碍民警的职务行为,对路上车辆及他人形成潜在的危险,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故两人依法构成妨害公务罪。
法官提醒,近年来,驾车冲闯检查站和交警执勤卡点的案件逐渐上升,不少人可能会认为这些轻微的“妨害”行为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在公共道路上驾车暴力闯卡,有较高的危险性,对周围群众及一线执勤的警务人员都将造成极大的人身威胁,同时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因此,外出行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遇到交警执法时,要予以理解、配合,如果对执法有异议,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诉,切莫一时冲动不计后果,暴力抗法终将自食恶果!(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