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女司机无证驾车还把交警撞伤,获刑一年五个月赔4万
2020-06-16 18:28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人无证、车无牌,在逃走过程中撞伤交警...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余春香 刘佳星

 人无证、车无牌,面对交警查车,不但不主动配合,还在逃走过程中撞伤交警……

记者今天(6月16日)从广州从化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期开庭审理了陆某涉嫌妨碍公务罪一案,并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赔偿受伤人员医疗费等损失四万余元。

2019年12月的一天,陆某(女)驾驶无牌摩托车在从化区太平镇某路段行驶时,看到交警在前方设卡查处违法行为。陆某想到自己没有驾驶证,又担心无牌摩托车被交警没收,便立刻掉头逆行欲逃离现场。

交警发现后,试图让陆某停车,却被陆某撞伤,陆某的摩托车也倒地损坏。经鉴定,执法交警因骨折导致轻伤一级,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四万余元。  

案件经侦查后,公诉机关以妨害公务罪对陆某提起刑事诉讼,受伤交警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从化法院经审理认为,陆某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陆某以驾驶机动车的危险方式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鉴于陆某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自愿认罪认罚,近期,法院判决其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判决其赔偿受伤人员医疗费等损失四万余元。

法官表示,无牌驾驶无证车辆、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给社会公众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在本案中,陆某却因为自己一时的侥幸心理,不仅失去了自由,而且要付出几倍于摩托车价值的赔偿。

在此,经办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切莫无牌上路、切莫酒后驾车,害人害己,难逃法网。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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