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梁栋贤
明明之前并没有房贷记录,征信也没有明显问题,买房能满足限购条件,但据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介绍,广州的高女士偏偏就遇到了无法贷款的情况,这究竟是为什么?
(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案例回放:买第三套房,她贷款被拒
为改善住房的需要,高女士委托中介公司在天河北寻找房源。在购买房屋前,高女士认为,自己虽然在越秀区和增城区各有一套房屋,但都是全款购买,没有贷款记录,且增城房屋不纳入限购套数,她在广州限购区域内还能再购买一套房屋。
对于购房贷款的问题,高女士认为只要符合限购,贷款也应该可以申请,但应该属于第二套,只能贷三成。
找到合适的房源后,高女士很快与卖方达成交易意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后,高女士就贷款问题致电银行客服咨询,银行回复:根据广州市限购限贷政策的规定,如属于本市的第三套房屋将不发放贷款。
当晚,高女士致电业主告知相关情况,业主认为高女士故意不履行合同,如不能按约定购买,要追究其违约责任。
高女士则认为其在签约前已多次询问中介公司,并在向银行了解情况后当天即告知业主需解除合同,不应负任何违约责任。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双方最后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案例分析:三套以上,商用房贷不贷
限购限贷政策发布实施多年,通过广泛的宣传,这信息已有一定的普及度。因此在现有的司法判例里,普遍将购房者应当知道或了解限购限贷政策作为案件审理的基础。
作为购房者本身,高女士需要了解一定的限购政策,故法院认为,高女士由于其自身原因而导致合同最终无法履行,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最终法院支持了业主没收高女士定金的主张。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提醒:广州购房限购限贷政策已实施多年,并多次作出调整,限购限贷政策文件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在理解与适用过程中也是环环相扣。
2016年10月4日发布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穗府办函〔2016〕146号 )规定: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2017年3月17日发布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明确强调限贷政策仍按此前的执行。因此,对于第三套房的购房贷款政策并未发生变化。
若在履约过程中,除金融政策变更等不可抗力外,因贷款不成功或贷款额度不足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需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因此,购房人在签约前,对于自身是否符合贷款政策、贷款资格等,可向银行或专业机构咨询确认。
这些办法,或许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其实,高女士是否就一定无法申请到贷款呢?如果高女士在购房的时候申请的是公积金贷款,或许就能够解决这一问题。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在打电话至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时发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并无对第三套住房进行限贷的情形,只要具备购房资格,而且具备下列条件就可以申请:有中国的居民身份证;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没有第三套房子不能贷款的硬性规定,但申请人需满足限购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总次数不能超过两次。
因此,如果黄女士已经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而且此前没有公积金贷款的话,那她完全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当然,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限制比较大,一个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而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所申请的额度也不能超过100万元。
除了上述办法以外,换个顺序贷款,或者也能解决这一问题。
比如,她可以选择在购买第一套或第二套住宅的时候使用贷款,省下来的钱在购买第三套住房时全额支付,这样或许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购买第一套住房时选择贷款,往往还能获得贷款利率和首付方面的优惠。
购房毕竟是项重大投资,因此,提前合理规划非常重要。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冯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