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喜茶”打官司,真“喜茶”胜诉获赔76万!
2020-03-16 22:39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修订后的商标法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法定赔偿额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云法宣 刘娅

喜茶,网红茶饮的代名词,尤其受到年轻人的热捧。但假冒商标也出现了,谁是李逵,谁是李鬼?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今天(3月16日)公布了商标法修订实施后白云区首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案件,“喜茶”胜诉获赔76万元!

“喜茶”商标遭假冒后权利人起诉

美西公司旗下的“喜茶”品牌是中国极具影响力的茶饮料品牌,在特调茶饮服务和商品领域具有极高的行业名声及广泛的消费者基础。旗下的“喜茶”等商业标识已申请商标注册并获准,现均处于有效期内。

然而,2018年,美西公司发现一茶馆未经许可,在其经营场所内的店招、墙饰、茶杯、宣传单等部位大规模使用与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喜茶”“HEEKCAA”等标识,严重侵犯了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2019年1月8日,美西公司向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某分局投诉,经该局调查,发现茶馆经营的“港座喜茶”餐饮品牌属于某美公司的特许经营运营项目。

美西公司遂将某美公司、茶馆的经营者陈某一并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分别赔偿300万元及100万元。

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76万

关于某美公司是否侵权问题。法院指出,某美公司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使用了含“喜茶”“HEAKCAA”等文字的图片及“一举杯喝饮料的侧面黑发人形”图形标志,与美西公司注册商标“喜茶”“HEEKCAA”及“ ”等,构成近似标识、实质性相识、相似标识等。

某美公司未经合法授权,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前述权利商标相近似的标识,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其行为已构成对美西公司注册商标的侵权,应承担停止侵权、销毁宣传材料、删除宣传信息并赔偿损失的责任。

关于港座茶馆是否侵权问题。法院认为,某茶馆在经营店铺中使用了 “HEAKCAA”“喜茶”及“一举杯喝饮料的侧面黑发人形”图形标识,均与美西公司注册商标构成近似,且与权利商标核定使用的范围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或认为为同类商品,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

现茶馆已注销,故赔偿数额由茶馆经营者陈某以个人财产负担。

法院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并综合考虑注册商标的知名度、正品售价、侵权者的主观过错程度和纠错态度、侵权形式、期间、后果、影响以及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支出等因素,酌定某美公司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70万元,茶馆经营者陈某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6万元。

据了解,2019年11月1日,修订后的商标法正式实施,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的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喜茶官网
责编 | 吴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