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缴社保会不会对个人造成影响?广东省社保局:不会
2020-02-28 16:57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国家明确规定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不减损个人权益,在疫情期间参保人申领养老保险待遇也不受到影响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周聪、程行欢、汪海晏
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林桂炎 摄

2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重点介绍广东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措施。省财政厅副厅长杨朝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社保局局长阙广长,省医保局副局长刘碧茹,省税务局副局长肖映波,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处长冯惠强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很多职工担心这段时间企业不交社保费,职工将来领取的养老金是否会受到影响?如果这段时间有职工退休,他们领取的养老金受不受影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社保局局长阙广长:国家在制定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时,不仅要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对职工个人权益的保障,明确规定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不减损个人权益,在疫情期间参保人申领养老保险待遇也不受到影响。因此请广大参保人放心。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社保局局长阙广长

一是企业养老保险方面,在延期缴纳社保费期间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延期缴费前的缴费情况核发待遇,待延期缴费补缴到账后,视同正常缴费重新核定待遇并补发待遇差。用人单位也可以在延期缴费期间,优先为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缴费。

二是失业保险方面,职工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减免或延缴期间,符合相关条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其延期缴费时间视同为缴费月数。

三是工伤保险方面,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且受疫情影响按规定减免或者延期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参保职工在延缴或减免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工伤的,视同正常参保缴费,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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