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孙婷婷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周聪 程行欢 汪海晏
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林桂炎
2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重点介绍广东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措施。省财政厅副厅长杨朝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社保局局长阙广长,省医保局副局长刘碧茹,省税务局副局长肖映波,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处长冯惠强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期,针对疫情期间广东企业遇到的难题,广东省多部门出台了企业社保、医保等减免延缓措施。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政策进行了解读。
扶持政策能为企业减轻多少负担?会不会影响个人待遇?养老金会不会缩水?……你想知道,这里都有答案!
1问:能为企业减轻多少负担?
减免企业社保费超过1200亿元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社保局局长阙广长介绍了广东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的相关情况:昨天上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人社厅 省医保局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对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做出了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免、减、延、缓、保五大方面:
第一是“免”,就是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
第二是“减”,就是对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符合条件的地区减半征收2月1日至6月30日的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这里要说明的是,上述减免政策的对象范围是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第三是“延”,就是用人单位享受减免政策后仍然无力为职工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可延期缴纳,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补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可同时延期缴纳。
第四是“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
第五是“保”,就是确保参保人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单位免、减、延缴的影响。为了方便企业,实施免、减、延缴政策采取免填单、免申请的自动享受方式,同时推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等措施。
阙广长表示,我省这次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充分考虑了我省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和基金结余情况,总体上我省社保基金支撑能力较强,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完全在社保基金承受能力以内,减免政策实施后仍然能够保障社保制度的正常运行,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这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受惠面广,减负力度大,惠及参保企业约270万家,预计将减免企业社保费超过1200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就有770亿元,医保、失业和工伤也分别减免422亿元、18亿元和10.6亿元。
2问:社保减免与延缴能否同时享受?
两项政策同时实施可以形成“组合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社保局局长阙广长:社保在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一直没有缺过位。近年来,我们采取社保降费等措施,有效地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据统计,前两年我省企业在养老、失业、工伤三个险种方面减少的企业单位缴费470多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的发展。
今年2月6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即复工复产20条;后来印发的《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即促进就业九条“2.0版”,又提出了延缴政策:对于受疫情影响而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也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
这项政策和目前开始实施的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出台的时间虽然不同,政策着力点不同,但都是纾缓企业受到的疫情影响,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政策。这两项政策同时实施,可以形成组合拳,更有力地帮助企业纾解困难。
所以,当前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按照确定的范围、期限、方式等,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充分发挥这项重大政策对支持企业发展的利好效应。同时也要用好延缴政策,让企业多方面享受政策扶持,度过难关。
3、能给中小微企业减免多少资金?
免征养老工伤失业等748亿社保费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社保局局长阙广长:中小微企业占我省企业总数的99%以上,在我省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等方面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次国家出台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就是要纾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受到的疫情冲击,帮助中小微企业提高抵御疫情影响的能力。
我省在制定实施方案时的指导思想,就是充分用足用好这个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最大力度地支持广东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战胜疫情对企业的影响。
我省实施意见明确按照国家规定允许的最长时间,就是中小微企业免征5个月、大型企业减半征收3个月来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政策实施后我省将免征中小微企业在养老、工伤、失业三个险种的社保费748亿元,占减免三险社保费总额801亿元的93.4%。
同时,我省已实施的企业延期缴纳社保费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缴的政策,对中小微企业也是十分有利的,可以减轻其资金压力,帮助其尽早复工复产,渡过难关。据预测,按照这个延缴政策,我省中小微企业延期缴纳的资金量可达到435亿元。
4、个人医保待遇会不会受到影响?
确保参保人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省医保局副局长刘碧茹: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减轻企业成本,广东省通过减半征收、降低单位缴费费率、延期缴纳医保费免收滞纳金等政策,最大限度减轻企业缴费负担,纾缓企业资金困难,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第一,2020年2月至6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精神,我省实施意见规定,在确保全省医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地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此项举措,可为企业减负248亿。
第二,2020年1月,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继续实施阶段性降费政策。根据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0〕12号),继续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单位费率。对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地市,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2019年已实施阶段性降费政策的地市按原降费标准执行,符合条件新实施降费的地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降低0.5个百分点。此项举措,可为企业减负174亿元。
据测算,上述减半征收、降低单位缴费费率两项降费政策,用人单位可少缴纳医疗保险费422亿元,有力促进企业减负、稳岗、扩就业。
第三,同步实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延缴政策。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用的,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免收滞纳金。我们及时做好医保信息系统调整,确保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确保参保人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5、企业不缴社保会不会影响退休金?
参保人申领养老保险待遇不受到影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社保局局长阙广长:国家在制定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时,不仅要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对职工个人权益的保障,明确规定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不减损个人权益,在疫情期间参保人申领养老保险待遇也不受到影响。因此请广大参保人放心。
一是企业养老保险方面,在延期缴纳社保费期间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延期缴费前的缴费情况核发待遇,待延期缴费补缴到账后,视同正常缴费重新核定待遇并补发待遇差。用人单位也可以在延期缴费期间,优先为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缴费。
二是失业保险方面,职工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减免或延缴期间,符合相关条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其延期缴费时间视同为缴费月数。
三是工伤保险方面,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且受疫情影响按规定减免或者延期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参保职工在延缴或减免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工伤的,视同正常参保缴费,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
6、养老金收入减少,会不会发放不足?
广东完全有能力确保养老金的完全发放
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杨朝峰:我很明确告诉大家,社保基金缴纳落实阶段性减免政策,今年养老基金收入会有所减少,但从整体运行情况来看,基金收入结余总量保持良好增长态势,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广东完全有能力确保养老金的完全发放,不会出现缺口。
但养老金的地区发展不是很均衡,为此省财政厅汇合人社部门,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基金统筹调度力度。从2017年7月1日起,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实现比较早的省级统筹,资金可以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使用,进一步加强省级统筹力度,确保按时发放。第二,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充实社保基金各种措施,不断增强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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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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