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醉酒男子拒戴口罩阻挠执法,涉嫌犯妨害公务罪
2020-02-18 22:26 羊城派 原创
其先后两次强行拔掉公交车车钥匙,并向辅警吐口水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记者2月18日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佛山市检察机关近日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提醒市民在疫情防控关键期,发现危害疫情防控犯罪的行为要积极举报,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月26日,男子陈某坚饮酒后准备乘坐公交车时,因未按规定佩戴口罩与司机毛某发生纠纷,先后两次强行拔掉公交车车钥匙阻止毛某开动车辆。

公交司机报警,佛山顺德大良派出所民警指令辅警到场了解情况,但陈某坚在醉酒的状态下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执法工作并向辅警吐口水,还用手机打辅警脸部,致辅警左脸部嘴上唇皮肤挫伤(经鉴定未达轻微伤)。民警到场后,陈某坚继续辱骂、推搡警务人员,后被制服带回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

2月3日,顺德区公安局对陈某坚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提请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2月5日,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2月10日,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2月11日,顺德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法院。目前该案法院正在审理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江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