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对39起“抗拒疫情防控犯罪”立案,包括这三类行为
2020-02-16 16:47 羊城派 原创
“我们严厉正告相关人员,一定要服从政府有关工作人员管理,服从隔离治疗和健康检查,否则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应职责依法追究并打击处理。”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璐瑶 董柳 柳卓楠
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宋金峪

今天(2月16日)下午,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重点介绍广东省公安机关落实联防联控、打击违法犯罪、加强社会治理与服务等情况。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杨日华,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宣传信息组副组长、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马文峰,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局长梁瑞国,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委陈宾龙介绍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问:广东省公安厅2月5日发布通告严厉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这段时间以来,广东警方在维护医疗秩序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梁瑞国回答说: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广东省公安机关在疫情防护期间,把打击妨害疫情防护的违法犯罪作为第一主责主业,依法建立打击这类犯罪。我们向全社会发布通告,对妨害疫情防控措施的9类犯罪从重从快打击,并建立“五快”工作机制,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及妨害传染病防治、妨碍公务、暴力伤医几类犯罪重点打击。

据统计,1月21日以来,我省共立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类犯罪案件39起。

这39起案件主要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对确诊患者不服从隔离规定,到公共场所,乘坐交通工具等;以及疑似患者不服从隔离规定,到公共场所,乘坐交通工具等,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危害公共案件处理。

二是对有可能感染新冠肺炎的可疑人员,不服从管理,有可能造成其他危险的,如居家隔离、不听从管理、到处走导致大面积隔离或造成严重影响。对此类行为,按照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立案。

三是对设卡体温监测、健康检查等点上冲卡,或暴力威胁甚至严重伤害国家工作人员,按照妨害公务罪追究,暴力袭警从重处罚。

我们严厉正告相关人员,一定要服从政府有关工作人员管理,服从隔离治疗和健康检查,否则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应职责依法追究并打击处理。(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张德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