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原则暂缓涉防疫单位、人员、物资等的执行行为
2020-02-07 18:29 羊城派 原创
对确有正当事由且还款积极的,特事特办采取强制措施变更、暂缓等举措

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黄慧辰

疫情当头,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身陷债务危机无法复产,怎么办? 

记者今天(2月7日)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自1月疫情暴发以来,广东法院积极落实一级响应要求,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结合疫期执行工作特点,于2月3日下发通知,就开庭听证、拘留限高、异地执行、事项委托、应急指挥等事项作出统一部署,要求以防控疫情为先、线上执行为主,依照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原则暂缓涉防疫单位、人员、物资等的执行行为,慎重采取拘留措施,切实保障防疫工作开展及患者治疗生活。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近日通过紧急解封公司账户、解除法定代理人“限高令”,助力飒特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春节期间紧急复工。2月4日,一批用于疫情防控的红外热成像仪赶制完成,装车运出。

当前,正处返工潮渐近时机,广东高院要求对受疫情影响短期无法偿还借款,造成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法院在执行中要重点关注、审慎甄别,对确有正当事由且还款积极的,特事特办采取强制措施变更、暂缓等举措,全力保障防疫工作开展。

近日,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也就一件涉抗疫一线医院及医药企业的执行案件,积极促成线上和解,暂缓强制措施,助力各行各业同心战“疫”。

中山第一人民法院在25小时内与时间赛跑,迅速完成了款项扣划、支付和解冻工作,用最快速度帮助一家医药企业恢复经营。(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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