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派记者 郑诚 通讯员 佛公宣
陈先生在骑车过程中被一辆货车撞伤,货车司机驾车逃逸。面对十几万元的救治费用,陈先生一家一筹莫展。好在,佛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伸出了援助之手,在审核后为其垫付了十几万元医疗费。
记者4日从佛山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1至10月份,全市合计受理案件223宗,其中受理垫付抢救费申请219宗,累计垫付抢救费近1000万元。
2019年2月22日,陈先生骑车沿广佛新干线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当行至S82佛山一环路14KM+800M南往北辅道路口时,被一台重型自卸货车碰撞倒在地,随后重型自卸货车司机驾车逃逸。
事故发生后,陈先生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陈先生因车祸致创伤性休克、左下肢毁损、全身多处骨折等身体损伤,抢救治疗所需费用预算要十几万。肇事司机驾车逃逸未抓获,陈先生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宽裕,昂贵的医疗费用为陈先生的家庭带来了巨大压力。
正当家属一筹莫展的时候,佛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伸出了援助之手。
经审核,陈先生的情况符合垫付抢救费条件,佛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即向医院发出同意垫付陈先生抢救费的通知书,确保垫付陈先生的抢救费用。十几万的医疗费终于有了着落,陈先生一家也松了一口气。经过几个月的治疗,陈先生目前已经出院。
据介绍,2018年佛山全市合计受理案件288宗,其中受理垫付抢救费申请268宗,受理丧葬费申请4宗,受理交通事故困难群体一次性救助16宗,累计垫付抢救费1000多万元,发放交通事故困难群体一次性救助款80万元。
2019年1至10月份,佛山合计受理案件223宗,其中受理垫付抢救费申请219宗,受理丧葬费申请2宗,受理交通事故困难群体一次性救助2宗,累计垫付抢救费近1000万元,发放交通事故困难群体一次性救助款10万元。
符合这些条件可申请垫付抢救费
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垫付抢救费:
1、机动车肇事逃逸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
3、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4、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能力支付抢救费用的
5、属于单方事故的
符合这些条件可以申请垫付丧葬费
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垫付丧葬费:
1、机动车肇事逃逸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
3、属于单方事故的
垫付抢救费和丧葬费后,基金管理机构会依法向相关责任人追偿。
另外,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伤残,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临界对象、孤儿等困难群体,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困难群体一次性救助。一次性救助直接拨付申请人个人账户,并且无需偿还。
交警介绍,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可到事故辖区的交警中队基金业务窗口申请垫付抢救费、丧葬费和交通事故困难群体一次性救助。(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郑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