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开展高速公路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2019-12-04 17:36 羊城派
乘客不系安全带也将依法处罚款50元

文/羊城派记者 林翎 通讯员 刘洪希

1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中山市将开展高速公路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驾驶人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0元,记2分,乘客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处罚款50元。

安全带可以防止交通意外事发时驾、乘人员被抛出车外,或有效阻止驾乘人员不与方向盘、仪表板、档风玻璃等车内设施发生撞击, 减少伤亡程度。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的统一部署,从1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中山市公安交警部门将结合冬季行动,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高速公路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同时结合第八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安全带的重要性,不断提升驾驶人和乘客安全带使用率,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行动期间,全市交警部门将以每周五为集中整治日,依托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出入口、服务区,布置警力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其他时间各区镇交警大队将根据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和事故特点,采取日常严管与集中打击、现场查处与非现场查处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整治的重点路段和时段,对驾驶人、前排乘客、后排乘客和其他配有安全带座位上的乘客系安全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执法,从严查处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并严格按照相关执法代码、法律依据和处罚标准,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促使机动车驾乘人员,特别是大客车乘客、小型汽车后排乘坐人员养成系安全带习惯。此外,交警部门还将利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驾驶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罚款200元,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罚款200元;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罚款50元。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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