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彭启有 通讯员 粤纪宣
10月17日下午,潮州市潮安区原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陈少仕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被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
2013年以来,以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人民政府“双打击”队队长、登塘镇林妈陂一村村委会委员郑燕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当地欺行霸市、为非作恶,多次实施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采矿、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2013年7月至2019年3月,陈少仕在查处辖区内土地、矿产违法案件以及督查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等管理工作时,为郑燕波等人在登塘镇白茫洲村“田寮溪”、白云村“腰龟桥”等地违法采矿提供保护,导致国家矿产资源遭受严重破坏。
其间,陈少仕先后收受郑燕波等人贿送的财物共计36余万元。
2019年7月,陈少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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