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李丽
继李晨后,又一明星在维护自己名誉权的纠纷案中胜诉。10月17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通报,宣布其代理的张艺兴诉某网友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
据该律师事务所透露,微博账号为“Mickey嬋-”的网友,因发布严重侮辱、诽谤张艺兴的博文,被判构成对张艺兴名誉权的侵犯,须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中持续登载致歉声明十日向张艺兴赔礼道歉,并赔偿张艺兴相关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支出共计2万元。对赔偿所得,张艺兴已委托该律师事务所代为全额捐献公益。
张艺兴工作室也转发了这一消息,发文表态:“网络非法外之地,面对网络暴力,我们将坚决抵制一切恶意诽谤,坚持用法律手段捍卫合法权益。”
网友对此普遍表示支持:“有些人不长记性,下次赔偿金额应该再高点。”还有人笑称,这次事件之后,可再不敢叫张艺兴“小绵羊”了,“别以为他好欺负”。(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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