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李丽
10月10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称演员李晨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
被告是一文化公司,曾在微博和微信账号“今夜九零后”发布了含有“渣男李晨”“背叛”“虚伪”“插刀青年”等涉嫌侮辱、诽谤性质的内容。
该案件播报中写道,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涉案言论明显造成“语言侮辱”;涉案描述如“但早在6年前,李晨就发明了虚假兄弟情”“他的前女友xxx,天涯盛传对方曾为他堕胎”等属于捏造事实,构成诽谤。
法院判决,被告在其微博和微信账号显著位置连续登在致歉声明30日,向李晨赔礼道歉,并赔偿他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之处共50000元。
(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图片 | 资料图片
责编 | 刘虹